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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4 15:59
单位名称 西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业务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儿童体检、居民健康档案、老人健康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
住所 西乡县新大桥北2号
法定代表人 胡涛
开办资金 737.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乡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95.54万元 1106.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质量为重点,不断推进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信息管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认真做好孕产妇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管理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年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1784人,早孕建册率97.2%,出院28天内接受产后访视的产妇1780人,产后访视率98.7%。全年宫颈癌检查5508人,完成任务占比100.7%;乳腺癌检查5508人,完成任务占比100.7%。全年免费婚检745对1490人,婚检率82.7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04对3008人,孕检率100%。全年免费提供HIV、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服务1566人,咨询检测率99.93%;助产机构产妇1728人,孕早期检测1728人,检测率100%;无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梅毒感染孕妇14例,13例规范治疗,治疗率93%,梅毒感染孕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100%;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33名新生儿12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全年新增叶酸应服用1960人,新增叶酸服用1960人,服用率100%,依从1855人,依从率94.6%,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1960人,知晓人数1960人,知晓率100%。2.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年接受访视的新生儿1799人,新生儿访视率99.7%,接受1次访视的0-6岁儿童17323人,儿童健康管理率96.7%;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17323人,覆盖率96.7%;接受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17323人,初筛异常儿童数15人。认真做好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减少出生人口缺陷,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年产前筛查1682例,筛查率95%;产前免费超声检查1785例;新生儿疾病初筛1739例,筛查率99.4%;听力筛查1725例,筛查率98.6%;心脏病筛查1723人,筛查率98.5%。所筛阳性病例,均按照要求做到转诊告知。全年对4052名适龄儿童发放了营养包25439盒,发放率94.7%,有效服用3780人,有效服用率98%。3.做好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全年发放短效口服避孕药75盒,避孕套16894盒,壬苯醇醚栓400盒,壬苯醇醚膜190盒,壬苯醇醚凝胶755盒。4.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首发、换发、补发相关要求及流程。全县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落实安装人证核验设备,通过居民身份证信息读取、人脸生物信息识别等功能,对服务对象进行身份核对。全年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875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中心服务妇女儿童4092人/次;全县产妇数1785人,活产1804人,住院分娩1785人,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管理832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7岁以下儿童17921人,管理17323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6.7%。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项目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医疗机构对妇幼项目重视程度不高,专干业务能力不强,培训效果不明显,开展工作质量不高。(二)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培训工作;二是强化项目督导考核;三是抓好项目信息化工作;四是与部门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通过县卫健、财政、编办、人社、发改等部门共同发力,将妇幼计生中心(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或新建),使中心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服务能力逐步达到二级妇幼保健机构水平。同时加强自身谋发展,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继续加强与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协作,提升技术水平,拓展新业务,建设新科室,不断增强服务能力。2.持续抓好全县产科质量管理。定期举办母婴安全培训会,切实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3.做好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积极与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协作,加强对托育机构评估与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医育融合”新型合作模式,促进婴幼儿享有全面、科学、健康的照护服务。4.推进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加强妇幼健康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基层产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5.结合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积极争取纳入医共体范畴,充分发挥医共体传帮带作用,有效推进中心业务发展。同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结合实际,落实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吸引学科带头人,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3603167661070011G3001,有效期限自2023年02月13日至2028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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