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吴堡县>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4 11:24
单位名称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政府大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 贾利珍
开办资金 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1万元 6.35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本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来,吴堡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服务便捷性,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申请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群众能够更快捷获得帮助。现将我县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1、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全体工作人员能积极参加网络培训、远程培训,促进了理论水平的有效提升,确保各项工作方向不偏,目标准确。2、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陕西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试行)》、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的通知,利用所有闲暇时间,组织本中心人员学习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适时涉猎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想方设法用于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发展。(二)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为了使全县广大群众能更好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加大力度对法律援助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援助中心律师及工作人员走走村串巷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讲、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了以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律师事务所的职能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三是利用法律进学校、社区、广场、集会、庙会等活动形式通过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办案原则,帮助贫弱群众,对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贫困群众真正地得到了法律援助。共承办援助案件41件,其中民事18件、刑事23件。(四)加强行政复议法等新法的学习,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能力我们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即时加强行政复议法等新法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在工作中提高均使用司法部颁发的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按照年度一案一件、一件一号整理装订成卷归档,案件内容均按要求配备齐全。同时,特别注重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要求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一是要热情。法律援助的对象都是一些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一片热心肠,就很难开展工作。二是要诚心。三是要奉献。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的对象不能收取一分钱,这就要求律师要有奉献精神才能完成好此项工作。我们按照这些要求开展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只要申请援助,就能够及时地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1、根据吴堡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对受黑恶分子侵害的法律援助申请对象不再审查经济情况,实行“优先办理”“即时办理”。2、对于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以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于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并于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援助。二是援助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按照省市要求我中心今年在县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指派律师驻点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过去的一年里,我中心在工作中按照司法部颁发的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按照年度一案一件、一件一号整理装订成卷归档,案件内容均按要求配备齐全。同时,特别注重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对援助后的案件的当事人一个不落的进行电话回访,均得到好评,未受到任何投诉。援助中心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依旧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缺乏、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矛盾纠纷凸显,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在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已不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二、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执法部门甚至认为,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司法局的职责,与己无关,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在有的部门调查取证,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加强法援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计划利用庙会、集市等人员聚集时间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真实案例,真正让法律援助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来,实现“有困难,找法援”的品牌效应。(二)开辟绿色通道。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地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使得更多的人得到法律援助,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努力。(三)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