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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3-24 09:1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平及时解决人事劳动争议,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理区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鉴证。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关街57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延龙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万元 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坚持调解为先。在劳动仲裁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全年调解成功案件达881起,调解成功率为72%,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大力推进人社工作进园区。我们深入园区企业和劳动者中间,积极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上门服务。仲裁院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发放了1000余张服务卡,还举办了6场劳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深入企业协助培训金牌调解员。我们积极深入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全力协助企业培养调解员13名,其中金牌调解员4名,大大提高了企业内部调解能力,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利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全年全年调解案件156件,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的的作用,实现了线上申请、线上调解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覆盖面。二是坚持规范办案。办案流程规范,在立案环节,通过明确立案条件和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受理范围合理。取证调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的调查计划,确保调查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庭审过程规范,仲裁员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提前确认庭审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确保庭审现场设备设施完好,如庭审记录设备、证据展示设备等。庭审过程中仲裁员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引导当事人举证、辩论。庭审过程配专业的庭审记录人员,确保记录的准确、完整。建立严格的庭审秩序制度,要求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遵守庭审纪律。三是坚持制度执行。案件评查制度,为了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定期与不定期评查相结合,每月对本月案卷集中进行评查,不定期对特定类型和重大敏感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评查的案卷形成书面的反馈报告,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工作人员考核体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优秀的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农民工速裁庭制度。持续开通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实行重点督办,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等办法,确保有效管控办案流程和审理周期。2024年速裁庭立案263人,全部在30天内结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制度,劳动仲裁合议庭由多名仲裁员组成,确保了合议庭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二、取得的社会效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就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公平、透明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提供法律指引,仲裁裁决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为类似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适用的参考,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促进劳动法律法规的准确实施。三、存在问题。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人员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仲裁工作经费保障较困难。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确定“一个目标”,打造团结、务实高效的仲裁队伍,维护我区新时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教育仲裁院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是底线、法律意识是红线。实现“四个规范”:进一步强化仲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实现办案流程规范、庭审过程规范、裁判文书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完成“两项指标”,全年仲裁案件时效内结案率95%以上,调解率65%以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