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方面的执法权;查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调查处理环境信访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查处涉自动监控设施违法行为。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河堤街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全昆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万元 | 2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综合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3余人次,检查各类工矿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等12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份,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件,行政处罚10万元,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件。调查核实、办结回复上级转办或群众来访信访问题5件。(二)扎实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按照入河排口排查溯源工作要求,完成了及椒溪河、金水河、栗子坝河、蒲河、吕关河、沙窝河及东河7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累计排查出入河排口65个,追根溯源找准污染源头,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排水特征、入河方式、排水方式、排水量及周边环境,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三)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采取企业自查、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源企业、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出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四)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备案核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环评备案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核查。累计抽查环评备案建设项目20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备案标准的建设项目(佛坪汇联农科现代高科技养鸡场项目),责令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五)固(危)废、核与辐射监管。督促7家废单位系统申报了2023年产废情况及2024年产废计划,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做到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有迹可循。全年涉危(医)废单位未发现随意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现象,无涉危险废物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采取动态管理,危(医)废安全处置率100%。(六)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会同县秦岭办及各相关部门对省秦岭办下发疑似图斑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对“乱排乱放”问题会同相关镇办进行调查核实,补正相关工作资料。制定印发了《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报送了联合执法总结。(七)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成果。组织开展涉气企业臭氧前体污染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汽修行业喷漆房、加油(气)站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全年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检测10次,抽检柴油货车246台(次),发现超标车辆10台,均移交交警部门进行处罚。积极参加关中地区大气督帮4轮次,完成大气远程监督帮扶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三方运维工作检查,确保运维正常达标排放。开展了船舶污水入河排放、2024年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等专项检查,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和枯水低温期水质管控等方面工作。督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好土壤污染防控工作,开展1次土壤污染监测,每2周开展一次地下水监测,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1天(其中优259天,良102天),优良率98.6%;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市考指标20微克/立方米),同比变优;空气综合指数2.06,居省市前列。县城区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定期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均已达到了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执法培训系统性不足、深入性不强,综合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工作资料归档不及时,个别案卷存在整理不规范情况;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持续高压态势仍需进一步巩固。2.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开展法律法规、非现场执法和执法大练兵提升实战能力技能培训;二是加强日常工作台账管理工作,落实一企一档,及时规范整理工作档案;三是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严厉查处每一起环境违法行为。四、2025年工作思路及打算1.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制定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重点围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通过“双随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及时调查核实、办理各级转办及群众来访信访问题。2.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严格落实污染天应急管控指令各项工作措施,按要求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降低大气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围绕工业企业、商砼(拌和站)、砂场、物料堆场、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单位等涉气重点污染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查涉气违法行为。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单位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开展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全力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在土壤方面:督促指导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2024年度固(危)废产废情况及2025年度处置计划申报,定期对产废单位暂存场所、管理台账、转运记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等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环境风险隐患。3.推动秦岭生态保护。以秦岭“五乱”(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整治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乱排乱放”问题排查,认真核查各级反馈的疑似图斑问题,严查生态违法问题。定期对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已整改销号问题反弹。4.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督促相关企业及时修、编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队伍,定期对县医院Ⅲ类射线装置进行检查,夯实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5.全力配合做好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对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做好对标整改工作。二是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