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查;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工程设计卫生可行性审查,工程卫生学验收;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45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江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0.41万元 | 75.3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健局的坚强领导及市卫生监督所的精心指导下,主要开展业务活动:(一)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75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94份,监督覆盖率为100%。2.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医务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全年办理医疗卫生专业案件32起,办结31起,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7起,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84元,罚款人民币26.6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4起,其中警告4起,罚款人民币11100元;办理传染病防治专业案件20起,办结20起,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4起,罚款人民币20000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4500元;办理妇幼健康专业案件1起,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达到了“检查一家、指导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的目的。3.集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的行为;查处美容主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或到非执业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查处利用生活美容场所、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查处医疗美容机构不符合设置审批标准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机构资质与人员资质不合法有效、超出备案项目开展执业活动、未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违规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收费项目未进行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共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7家,生活美容场所9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75份。对3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美容机构和4家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生活美容场所分别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向全区17家医疗美容机构免费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向473家生活美容场所免费发放告示牌,推行公示制度及告示制度,并利用延安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致广大医疗美容消费者的一封信,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美容服务。(二)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672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948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5起,结案42起,未结案3起,共计罚款1.1125万元。抽检各类公共用品用具150件,合格149件,合格率99.33%。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检样品10件,合格10件,合格率100%.2.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五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持证亮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知识培训、卫生档案管理情况,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登记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共监督检查小美容美发店801家,小洗浴足浴店140家、宾馆小旅店448家,小网吧178家,KTV场所8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24份,立案45起,罚款4.9195万元。3.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共监督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从业单位10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8份,完成清洗消毒92家,完成检测83家。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年应量化分级管理各类住宿业、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1436家,实际完成量化分级1436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今年经重新审核,评定A级127家,B级708家,C级601家。通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客观公正地反映被监督单位卫生状况,对一批信誉等级低的公共场所量化进行达标升级,并要求张贴醒目位置,便于社会监督。(三)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146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46份,监督覆盖率为100%。督促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121家,现场快速检测20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共计罚款1.9万元。2.加强小区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累计对24家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部予以登记,对放置在84个住宅小区的124台净水设备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对1家不合格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四)全方位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1.加强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全区中小学校66所,托幼机构50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3份,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立案8起。2.开展托育、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辖区内7所托幼机构的采光照明进行“双随机”抽检,检测发现2所托幼机构采光系数不符合标准,7所窗地面积比不符合标准;4所照度平均值不符合标准,其余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均符合要求,并将抽检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3.开展全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对全区19所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发现主要存在未按照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数量配备不足、未进行消防演练、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日期小于90日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导意见书19份,要求限期整改。(五)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1.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放射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和防护知识培训,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全年共监督检查放射诊疗48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9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起,共计罚款0.15万元。2.加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监督检查存在职业病风险因素的用人单位8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4份,监督覆盖率为100%;实施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信用+综合监管”,完成了全部85家用人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任务。(六)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季度督导考核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全年举办卫生协管员培训班两期,督导考核工作四轮次。通过培训和督导,全体协管员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七)强化监督抽检,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2024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宝塔区共计238家,其中公共场所181家、学校卫生11所、医疗卫生31家、传染病防治5家、放射卫生7家、餐饮具消毒1家、生活饮用水1家、妇幼健康1家,有检测任务的87家。截止9月底,圆满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监督完成237家,任务完成237家,关闭1家,监督完成率99.58%,完结率100%,办理双随机案件10起,共计罚款1.25万元。监督抽检结果已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办案数量排名列全市第一。全年共办结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1起,共计罚款31.8435万元。案件查办,在省卫健委关于前三季度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中,宝塔区排名全省前10名。(二)健全公示制度,推行民营医疗机构“信用+综合监管”工作。依托省卫生监督中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公示项目,为全区33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定制并免费发放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三)推行告示制度,引导公众理性认知。依托省卫生监督中心项目,为全区473家生活美容场所免费发放了告示牌,告示本场所为生活美容场所,坚决杜绝从事任何的医疗美容行为。(四)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全面开展辖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五)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07起,其中12345平台共计80起,来电27起,立案19起,结案19起,共计罚款2.58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180元。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群众,投诉举报人都比较满意,形成了投诉举报工作“闭环”。三、存在问题1.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卫生监督工作很难做实做细做强。2.监督执法装备严重短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难以落实。3.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四、整改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卫生监督人员。2.配备必要的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给予政策倾斜,将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列入区财政预算,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及其配套设施、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调查取证设备,提高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取证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3.注重经费保障,克服无钱办事的问题。请示区财政将基本的日常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车辆费用等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科目,并足额拨付给宝塔区卫生监督所,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