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铜川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 | |
住所 | 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政务1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杜清泉 | |
开办资金 | 3.6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7万元 | 3.0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4年,因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减少超过20%,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原来的24.21万元变更为3.67万元。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重点指标1.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4个,其中家庭农场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完成任务的146.67%。2.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村全面清零,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29.81%。(二)亮点工作1.指导区县培育创建20个“一村一企业(合作社)示范村”,全部达到了示范村标准。2.指导区县持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收集整理年度考评资料五大类45份。(三)重点工作1.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印发了《关于培育创建“一村一企业”示范村的通知》,指导各区县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经营性资产,领办、合办适合当地资源禀赋的经营性企业(合作社)。二是举办了3期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暨“一村一企业(合作社)”建设培训班,有力提升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提醒函》,对耀州、印台等区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督促指导,对宜君县所有薄弱村进行了调研分析。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全面审核846个重复成员,经审核取消464人的重复成员资格。二是组织全市80余名县乡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业务培训,组织区县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干部、委托代理记账第三方人员、村集体财务人员等参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视频培训2次。三是指导耀州区开展“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试点,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工作,“陕农经”平台完成会计初始化377个,其中村级356个、组级21个,录入会计凭证14858条、资产资源卡片30922条,登记合同12192份,完成“银农直联”线上审批支付27笔72.14万元。3.农村“三资”监管能力不断强化。一是印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项目化推进工作安排》等文件。二是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为抓手,重点排查“三资”管理中违规处置、低价发包、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和集体经济合同程序不规范、价款不合理等问题,全市共收集登记合同15858份,查出问题合同14658份,已整改14573份,整改率99.42%,追缴合同欠款880.22万元。三是对各区县“三资”管理及合同整改情况进行了5次抽查,发现问题128条,抽查问题合同363份,已反馈区县整改。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印发了《铜川市建立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督促乡镇(街办)在全国平台上录入土地流转合同,对有预警信息的合同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已录入合同10173份,备案9432份,涉及土地面积8.35万亩。二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落实仲裁工作专项经费18万元,组织业务培训4场次,调查处理群众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信访及纠纷16起,均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市级、各区县及20个乡镇级在陕西政务服务平台上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发布。5.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力有效。一是汇编印发了《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简明手册》1000份,确保干部群众对有关宅基地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熟知。二是对全市2024年度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进行了统计调查,当年共有1798户6243人需要申请宅基地573.66亩。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审批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区县制定宅基地管理审批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1年至2024年宅基地审批情况摸排核查工作,督促区县依法依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切实将宅基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市共审批宅基地9宗、3.48亩,其中原址翻建、改建和扩建的3宗,新建住房6宗。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发展。一是制定印发了示范创建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区县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培育市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二是争取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500万元,指导区县实施2024年中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资金410万元,扶持经营主体50余个。三是督促区县对合作社经营情况进行自查,针对631家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问题,指导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整改;指导区县做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和“随手记”记账软件推广。四是开展了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情况摸底及风险排查,指导督促区县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对各区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主体名录库进行了审核备案。二、社会经济效益全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得到逐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农民负担没有反弹,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农民群众比较满意;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模式,实现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和盘活利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整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资源盘活利用,全面开展村集体资产清查,推动资产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对闲置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采取入股联营、承包等形式进行盘活利用。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全面、准确,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五、2025年工作计划(一)持续推进“三资”监督管理。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全力推进“陕农经”平台推广使用,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相关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资源盘活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二)加强农村承包地与宅基地管理。推广运用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平台,持续做好农村土地调解仲裁体系考评各项工作;选择一个区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建设需求调查,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与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农户合法权益不受损。(三)大力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争取中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指导区县编制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时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中省安排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指导区县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跟踪资金流向,按时开展绩效评估,确保序时推进。(四)全面完成其他农经工作。按时完成产改、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做好镇域经济、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等临时性工作;组织农经干部加强农业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增强工作本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