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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1 10:57
单位名称 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参保登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认定、核算、发放和年检认证等相关社会保障工作。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A1栋1507室
法定代表人 高小涛
开办资金 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23万元 25.06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方面。1、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全覆盖情况。截止11月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340个,参保人员共18808人(其中:在职14168人,退休4182人),暂停终止458人。通过税务部门征收本年度养老保险费24367.25万元,各单位养老保险费按月足额征收,保证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办理转移接续326人,转移收入基金1548.57万元,办理退费1221.52万元。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共4167人(其中:退休“老人”1871人,退休“中人”2296人),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月底通过社银平台系统按时足额发放。累计发放1-11月份养老金共计31404.8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29202.52万元,财政代发项2202.36万元)。共为291名退休“中人”按时核定了养老金待遇并通过系统发放。登记停发死亡人员待遇58人,退休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13人共计30.07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2、职业年金征收发放情况。目前,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人员1855人,办理职业年金支付申请11次,共为236家单位24887人次办理职业年金支付税后994.27万元(其中:年金待遇839.94万元、退费15.91万元、一次性清退138.42万元)。本年度,共征收职业年金5260.2万元,向省上上解5230.31万元。(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扩面效果显著。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148413人(中断缴费8320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52237人,本年应缴费人数87856人,已缴费人数84442人,收缴养老保险费4091.7万元。为145名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转入67人,转移收入65.66万元;办理转出78人,转移支出19.1万元。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707人152.85万元。2、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八大员”工龄补助。目前,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到龄人员52237人,发放1—11月份养老金共计12093.73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1117.5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76.19万元,为94名“两参”人员发放养老金19.5万元;发放1416名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139.71万元。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深入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1、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工作专班会议5次,集中学习4次,接受上级部门督导检查4次,开展自查检查4次,发现问题26条,落实整改26条,追回社保资金7.12万元。制订和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控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制度》等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简化业务经办流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理业务“轻装上阵”。先后优化调整了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多项业务经办流程,参保登记、待遇申领等多项业务办理由线下转线上,5项业务实现一次办,5项业务由过去的3-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对业务经办流程未上墙等问题立行立改,完成了5项核心业务流程上墙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密切配合、高度负责的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2、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对业务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疑点数据和部级下发的基本养老保险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核查疑似虚增年龄问题6条:经逐条核实均为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组织人事部门以档案年龄为准予以认定。我中心按照认定文件核定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年龄虚增问题。核查疑似死亡领待问题5条:经与参保单位核实,上述人员均健在,已在认证系统中完成认证,不存在死亡领待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核查发现疑点问题数据15条,经各相关部门和家属的配合已全部追回多领金额。核查稽核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共计178条,其中:核查不同时间段多次变更身份证、姓名8条,核查同时变更身份证和姓名7条,核查待遇发放到同一银行账户87条,核查一次性补发超过3000元61条,一次性补发超过24个月的15条。经核查上述均属正常发放,未发现规问题。核查监管系统下发数据774条,涉及774人,未发现违规问题。3、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有序推进。截止11月底,我县电子社保卡总制卡数已达336421张,总签发卡数达237031张,签发率70.46%,较2023年上涨12.34%。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认证工作有序推进。截止11月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认证3938人,已认证3869人,认证率达98%;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应认证52799人,已认证51293人,认证率达97%。(二)取得的成效1、科学合理划分岗位权限。按照“互不相容、职责分明、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备相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具体设有参保登记股、待遇核定股、信息股、稽核股、基金财务股、办公室、档案室等七个业务股室。2、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按照信息系统权限设置,业务操作实行授权管理,设置处理权限,各股室、岗位的业务管理、操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全部实施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有效杜绝了密码被盗和借于他人使用的情况发生。形成各项业务环节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3、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是提高基金管理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我中心积极与民政、戏联、卫计、法院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被套领冒领。其中,与民政部门比对低保、特困等人员数据3200余人次;与残联比对残疾人信息3400余人次;与卫计部门比对死亡人员信息1375人;与法院核对服刑人员信息6人。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是部分参保单位重视不够,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不仅影响个人权益,更存在极大的基金安全风险。改进措施:完善职业年金记账规定,单位部分也记实账管理,既可以减轻财政后期压力,又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规范单位缴费制度,争取将参保率纳入市上考核县级范围。二是乡镇工作人员对到龄和死亡人员花名上报不及时,导致享受待遇人员不能按时享受待遇,死亡人员不能及时暂停发放,产生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造成追缴困难。且迟报待遇也能补发,对于村、镇工作人员无利害关系,无法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进措施:制定村、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奖惩制度,提升经办人员工作积极性;优化审核流程,使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方便快捷。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一)继续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继续保障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龄人员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四)加大稽核力度,提高待遇领取人员年检认证率,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现象。(五)加强职业年金征收力度,按月完成征收任务,并按时上解资金。(六)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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