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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1 10:03
单位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靖边县林草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林草执法和管护服务。木材检查、林草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苗、野生动植物、封山禁牧等执法职责。
住所
靖边县河东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开办资金
237.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1.01万元
208.24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职能工作依法规范木材加工企业。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木材经营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和商铺进行监管和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清理整顿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能够规范运行。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监管。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我省的有关规定,2024年中心接到行政审批服务局26项和林业局下发林业行政审批事项293项,共319项。我中心对下发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批复文件进行一一核对地块,核实是否超范围使用林地面积,是否改变林地用途等。发现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立即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林草湿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草湿地违法案件159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26起,收缴罚没款1981237.98元,移送公安局涉林草刑事案件33起。中心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履行执法程序,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进一步加强规范护林员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天保护林员的管理,切实保护林草资源,根据《靖边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靖政林发〔2020〕65号文件,我中心对对全县17个镇8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新桥农场的257名护林员和各国营林场圃的69名护林员护林员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并全部购买保险,并对各乡镇《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十二条措施》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政策宣传。(二)其他方面工作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安排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接收信访举报、网络热帖、群众反映、巡查发现、媒体报道等线索并登记备案。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草资源违法案件共计49件,其中群众举报14件,2件已办结,12件正在办理中;转办6件,全部正在办理中;榆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23件,已办结17件,6件正在调查办理中;省市督办案件6件,已办结5件,1件正在办理中。党建方面:我中心按照局党组的要求,以支部为基本单位,制定了学习计划。中心党支部本年度工作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为依据,主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县等文件个和讲话精神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年度我中心共查处各类涉林草湿地违法案件273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59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26起,收缴罚没款1981237.98元,移送公安局涉林草刑事案件33起。恢复林草植被约2550亩,为我县防止二次沙化,防范林草地流失做出了一定成效及贡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按照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文件(榆编办发〔2022〕129号)要求的机构改革工作还不到位。(二)当前我县林草执法形势严峻复杂,重大林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生态空间资源保护压力巨大,林草执法任务繁重。但我中心仅有编制12名,人员50人,完成全县林草管护和执法任务困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管护网络难统筹。整改措施:现单位人员的改革划转已完成。正在向县委编办、政府人社局申请加快落实其他(协管员)人员划转事宜,增加人员,加强执法力量,保护林草资源。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按照县委、政府、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及县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加大对林草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派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全县林草领域违法现象重拳出击,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毁林犯罪行为。(二)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批。(三)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市林草局沟通,积极请示对接林草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加强管护林草资源力度,让群众反映林草领域突出问题落实落地,从根子上得到解决。(四)进一步强化“县、镇、护林员”三级监管力量,不断前移监管关口,全力扼制毁林增量,力争做到县内毁林案件“零发生”。鼓励全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林草资源管护,努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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