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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5-03-21 09:55
单位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家庭农场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政策宣传;农村基金会的清理整顿。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农业农村局4楼
法定代表人 邵让平
开办资金 10.5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7万元 11.63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站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质量完成2023年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将扶贫资产全部纳入清产核资系统,核实集体资产20.9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9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6.98亿元。起草制定了《凤翔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农村集体收入收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全面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将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小组一并纳入平台管理范围。建立区级、镇级、村级组织账2124个,配置各类用户角693个,160个村建立了会计账簿,并完成会计账簿初始化,16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始在平台记账,录入会计凭证7894个,在平台录入资产资源卡29298个,录入合同2985个。制定了《宝鸡市凤翔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农村“三资”规范管理,相关做法被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全市借鉴学习。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按照财政资金输血+融资贷款造血“双驱动”思路,深化“农担公司担保、专业银行贷款、财政全额贴息、保险公司保险”金融支持模式,全年“政银贷”发放贷款3911万元,从根本上破解村集体发展资金难题。相关做法《健全四项机制破解融资难题--宝鸡市凤翔区金融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调研》获得全省农经管理工作调研一等奖。加快推进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高村级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施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750万元,每村扶持资金70万元,主要支持村集体发展小麦、玉米、高粱、红薯、蔬菜适度规模经营。2024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15亿元,收益4769万元。《坚持“六化”齐驱壮大集体经济》被省委办公厅《陕西工作交流》刊发全省借鉴。3.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的通知》,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土地承包确权数据,建立数据共享工作机制。与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常态化沟通协调,开展业务对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相关精神,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政策宣传20余次,为第二轮土地顺利延包营造良好氛围。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加强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指导镇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台账,落实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全年土地流转面积25.68万亩。积极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促进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5.有效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县区主导、镇街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明确宅基地审批程序、过程监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责,依法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区级关于“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执法权下放至镇级,彻底解决宅基地管理中“看见的管不了、管得住的看不见”的突出问题,理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机制。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社带动作用,组织示范社参加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培训32人次,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综合能力。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877家,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9个,市级十佳及优秀社35家,今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全区发展各类家庭农场286家,其中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6家。今年新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新增家庭农场6家。推广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60家,累计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35家,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对全区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查,及时掌握我区的休闲农业经营发展状况。继续做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和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休闲农业发展经营情况统计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做好休闲农业统计上报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是对全区宅基地开展摸底,农村宅基地总数125031宗(其中农村经济组织成员121159宗,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3872宗),涉及面积44669亩、权利人数252722人。全年共审批宅基地10户,农村宅基地土地卫片图斑核查处置3起。二是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877家,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9个,市级十佳及优秀社35家,今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全区发展各类家庭农场286家,其中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6家。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全区村集体发展主导产业不明晰,仍存在发展路径窄,发展不平衡、发展势头不足的问题。2.目前,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还不够,村级配套自筹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提升。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区每年安排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以上,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或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实现产业兴旺与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统一。二是健全机制,防范风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风险论证,及时防范化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等领域风险。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作用,强化内部监督。按照每年20%比例,5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审计全覆盖。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质量持续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全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消薄培强”行动,以金融支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为抓手,建立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能力,多种渠道拓展集体收入来源,提高农村集体经营收入水平。2.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遵循巩固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三权分置”,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指导签订工作,指导落实土地流转备案程序,推进全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土地流转行为更加规范。3.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镇村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标准,依法规范审批管理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队伍,稳慎推进做好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4.持续培育扶强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载体和引领作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运行机制,激活内部活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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