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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绿化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1 08:49
单位名称 志丹县绿化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绿化工作提供服务。制定植树的总体规化和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义务植树发展规化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绿化评批工作。
住所 志丹县农业大楼1216室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84万元 0.56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绿化工作中心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开展。全年完成义务植树52.4万株,占市下达任务的100%;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活动2场共线上报名70人,实际参与50人,共栽植侧柏800余株,活动后对上劳群众确认任务量,下发全民义务植树电子尽责证书;同时利用清明节,发放树苗2万余株,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提高广大群众国土绿化及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防控森林火灾隐患。2.持续做好植树节宣传工作。3月12日我办以“依法尽责植树、共享绿水青山”为主题,开展第46个植树节宣传活动,活动中展出宣传板6块,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脱贫等林业内容,悬挂横幅、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林业科普书籍50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农林咨询问题。3.检查驻志油气(新能源)企业征占林地植被恢复情况。春季通过现地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9家驻志油气(新能源)进行了检查,检查井场道路41个油气管线4条,风机33个;秋季通过现地查看等方式检查了7家油气企业管线170条、新能源企业5家风机位52个植被恢复情况,动态掌握企业临时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情况。4.古树名木普查保护工作。新普查2棵散生古树名木,对每株古树进行了每木调查,对其树龄、分布、权属、生长势、相关历史文化信息作了详细登记,并对部分古树进行了围栏保护、枝叶修剪、病虫害防治。5.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存在问题1.执行力不足‌:义务植树活动缺乏长期有效的执行机制,导致参与者缺乏持续性的参与意愿;2.‌缺乏专业团队支持‌:植树需要专业的技术与知识,但许多义务植树活动缺乏相应的专业团队支持,导致植树质量参差不齐;3.‌树种单一‌:植树造林的树种一般都是防风并具观赏的品种,缺乏对一些经济型物种的培育,导致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4.‌规划粗放‌:植树造林未按规划实施,基本上是哪里缺少就补充哪里,导致林分结构不均衡;5.‌管护缺乏‌:苗木栽植技术和管理不到位,导致苗木成活率较低;6.‌思想认识淡化‌:部分群众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公益性的认识不足,导致参与度不高;7.‌尽责率低‌:义务植树尽责率普遍不高,尽责形式单一,许多地方的绿委办仍执行过去的做法。8.绿化资金不足,“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9.古树名木普查、认定、保护、宣传工作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无专项资金支持,很多保护措施难以开展。三、今后的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义务植树的宣传,加强对植树任务的落实和执行,同时将通过集中学习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具体如下:1.继续完成2025年义务植树50万株植树任务;做好义务植树+“互联网”植树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正式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定,保证植树活动的可持续性;3.‌倡导自觉参与‌:加强植树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植树重要性的认知,激发更多人自觉参与义务植树活动;4.‌鼓励创新方式‌: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效率、开展植树志愿者互动等,以吸引更多参与者;5.积极协调争取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县域内古树名木,保护好“绿色文物”。5.认真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