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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1 08:48
单位名称 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
住所 长武县陶谷南路司法局一楼
法定代表人 尚超青
开办资金 12.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长武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92万元 11.13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9月申请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2024年,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案件办理成效突出。2024年,截止目前,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刑事案件26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21件,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90人次,书写代书15份,报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篇。(二)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八五普法”活动,积极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月份,走进年货集市开展了“法治赶年集·大众来说法”法治宣传活动;3月份,开展了“法援惠民生·服务零距离”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4月份,开展“律师进民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并利用“三下乡”活动进村入户,将法治新风送到乡村群众身边,持续助力乡村振兴;8月份,开展了“送法入企·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活动;9月份,走进长武县昭仁中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10月份,开展了“网格助老·情暖重阳”普及防诈骗知识活动。11月份,联合县公证处走进金润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2月份,宪法宣传周,开展“平安建设在行动,农民工讨薪有保障”法律宣传活动。全年共向各镇和社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5000余份,宣传毛巾2000条、宣传脸盆2000个、宣传围巾2000个,使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程序,公众知晓率明显提高。(三)创造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渠道。县中心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程序,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次性告知,力求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开展案卷评查和回访,提高办案质量。安排10月份为归档月,对2023年下半年案卷和2024年全年案卷进行整理、完善、归档,对部分案件进行了装订。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千人万卷”活动通知,对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卷进行了质量评查,并进行了电话回访,通过以上措施,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五)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提升服务质效。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对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不同类别,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案件流转办法,定期通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援助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保障刑事被告人法律权益,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六)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干部司法素能。在“三个年:活动中,组织策划了“合同修改比武”大赛,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竞赛、PPT制作大赛、公文写作技能大赛等业务大比武活动,参加“活力长武·青春之城”工间操比赛,“颂祖国·迎国庆”朗诵比赛等,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提高了干部业务技能、政策理论水平和作风能力。(七)积极探索“法律援助+调解”新模式。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县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的资源优势,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积极探索总结援调对接机制,对所有来访咨询群众,先进行“会诊把脉”,对适宜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优先采用非诉方法,由法援工作人员调解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借力公、检、法、劳等其他进驻窗口人员的专业优势,多部门联动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尽可能地让困难群众以最低成本解决问题,通过“法律援助+调解”的模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给受援人员带来最大利益,实现了法律援助真正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确保困难群众真正从法律援助中得到实惠。(八)转变法律服务理念,开启“上门服务”新模式。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卧床不起的高龄老年人、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的当事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质量,推出“上门服务”便民措施,由以往的“窗口坐等服务”变为“主动上门服务”。让工作人员多跑路,困难群众少跑路,为群众排忧解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半公里”,实现“一次不用跑”,温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幅提升。利用各宣传节点,搭载各个宣传载体,开展法律宣传,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有利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知晓率较往年提升了12%。(二)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为给困难群众提供了切实的法律服务。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继续努力做好刑事诉讼全覆盖,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得实惠,为600多次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三)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逐年提升。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工作中,我们加强了法援队伍的建设,提高了律师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优化了服务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与受援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为受援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在已有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民生范畴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非诉讼业务工作,建立办事意识。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真正做到法律援助惠民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人员业务素质还不高。部分办案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够,办案水平还不高,有些办案人员沟通能力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有些办案人员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要求不高,都影响了服务困难群众的质量。二是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缺乏。尽管我县近年来新引进一家律所分所,但分所律师基本都在省城住宿、办案,困难群众需要法律援助服务时,得不到及时回应,服务效率很低,另外一家律所律师只有两名,因其他原因,真正能办案的律师时常只有一名,很难保证我县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工作人员报考各类职业资格等级考试。二是加强案卷质量评查和回访工作,提升案卷质量。三是广泛拓展案源,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服务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下年,我中心将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生动具体的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二)完善服务网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目前,我县现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后面,我们将继续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争取在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覆盖至各个重点领域。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法律援助获取渠道,规范站点运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强化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受理审查法律援助案件,要严把受理关,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从源头和根源保障案件质量。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重点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技巧、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对律师举证、质证、辩论、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估,避免律师不负责任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现象,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