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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0 19:23
单位名称 宁强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国有土地提供收购储备交易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土地征收指导服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和交易;土地使用权地价系统管理。
住所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
法定代表人 谭晓东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0月23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原王博变更为谭晓东;单位名称由原宁强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宁强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原宗旨:为国有土地提供收购储备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全县国土资源的收回、收购和置换;审查指导土地(出让、交易)价格;负责储备、宜储备土地项目规划、储备、包装、招商,财政拨付城市土地经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关社会服务)。变更为宗旨:为国有土地提供收购储备交易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土地征收指导服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和交易;土地使用权地价系统管理。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编制发布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全年计划储备土地43宗共42.520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0宗9.5516公顷、住宅用地6宗7.548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宗11.18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宗2.7687公顷、交用运输用地11宗11.4712公顷。全县计划供应土地41宗共38.617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9宗6.3883公顷、住宅用地6宗7.5486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11宗11.18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宗2.76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宗10.7309公顷。(二)积极开展盘活存量用地工作。紧盯年度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深入摸排形成批而未供和闲置问题的具体原因,逐宗制定消化处置方案,推进消化处置工作。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宗37.5亩,占年度1474亩处置任务的2.54%;处置闲置土地78.83亩,占年度处置任务46亩的171.37%,年度内无新增闲置土地。持续推进宁强县西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的闲置厂区及办公区2宗38.43亩低效用地处置工作,积极汇报协调调出部分区域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部分,正在协调指导破产管理公司开展二级市场交易。积极指导协助产业园区开展开发区目录修订,按时完成了相关成果的编制和提交工作。(三)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紧盯年度重点项目新增用地需求,采取提前介入、强化督促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一方面,努力克服占补平衡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汇报省市在耕地占补平衡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专人跟踪推进建设用地报备工作,全年高效报批集体建设用地1宗3.41亩、国有建设用地1宗82.92亩,办理临时用地2宗11.35亩。另一方面,极力补齐耕地占补平衡短板,全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下达我县占补平衡新增补充耕地任务300亩,已完成371亩;旱改水报备任务700亩,已报备入库247.58亩;粮食产能报备任务87万公斤、已完成13万公斤,舒家坝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预计新增产能10.2万公斤,已经省厅授权核实,阳平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新增产能,已报市级核查;年度旱改水承诺举证任务481亩,已完成举证380.67亩,已通过变更调查。(四)推进“标准地”改革试点。统一任务标准,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汉中市“标准地”改革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宁强县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了《宁强县“标准地”改革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标准地”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工作流程,细化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夯实了工作责任,为全县“标准地”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6+N”模式要求,在已完成县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等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提前研判,明确年度内工业用地需求情况,对计划供应的5宗工业用地开展相关指标评价、评估工作。截至目前,2宗已完成相关指标评价、评估,已汇报县政府土地供应相关事宜,预计明年一季度完成供地。为进一步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我局对全县已批准农转征工业用地进行了全面摸排,计划对所有已批地块统一开展指标评价、评估工作,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改革成本,另一方面,将有效提高“标准地”供应效率,提升改革实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土地储备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严格按照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明确的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指导实施征地拆迁,兼顾群众保障群众利益和发展需求。二是完成了宁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调整后的综合地价更加符合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为全县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奠定了基础。(二)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保障有力。在积极做好至创能源、草川子旅游景区、大安集镇污水处理厂、年产3000吨干混砂浆项目用地保障的同时,努力克服建设用地报批相关不利因素,效完成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3000吨碳纤维生产线项目拟用地块用地报批工作,全环节用时131天,较国有建设用地报批214天平均周期减少三分之一。提前介入,研判做好考古勘探工作,在积极落实“标准地”改革要求的同时,确保供地效率。(三)土地收储供应平台系统运转正常有序。规范开展土地供后巡查,强化用地监管,按照各地块出让要求对用地单位做好提醒指导,确保了年度内无闲置土地问题发生,保证了土地利用效率。(四)土地一、二级市场管理日趋规范。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企业抵押登记15件,实现抵押融资2.3亿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报地进展缓慢。受耕地占补平衡、成片开发方案、生态红线、村庄规划等工作进展等,部分项目尚未达到组件报批条件。同时,部分已批准地块因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处置难度较大,尚无法按程序实施供地。二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难度较大。一方面,全县目前有批而未供土地3000亩以上,批而未供土地基数大;另一方面,受经济和市场因素影响,项目招引落地难,全县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难度大。三是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对土地统征、收储、交易等方面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业务要求、办事流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亟待提升,一定程度影响了各项工作进展。(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对收储交易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业务流程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实践水平。对标部省市相关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业务办事流程,切实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全力提升收储交易工作效率。二是主动服务,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紧盯未保障到位的重点项目和下年度全县重点项目计划,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方面,加强同局系统内部各股(室)、单位的协同衔接和对上的沟通汇报,减少因政策规范执行不到位对服务对象造成额外负担等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同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指导做好组件报批业务指导,及时跟进用地报批进度,妥善处置重点突出问题,规范实施建设用地供应,提高用地保障效率。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实施项目建设,提高利用效率,防止土地闲置。三是攻坚克难,解决关键突出问题。一方面,立足全县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重点抓好两年内能够落地实施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积极督促指导相关镇街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并及时供应到位。另一方面,紧盯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或项目意向单位,优先做好存量建设用地利用项目的保障工作,同时,对存量用地范围内涉及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加强问题研判并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最大程度予以处置化解。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预留好建设项目用地空间,充分利用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与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确保建设项目落地。二是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多方筹集资金,协调镇办加快进度,建设项目用地省政府一旦批复要集中精力,组织专班,全力以赴,力争年内全部完成征地工作。三是按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收购储备工作,做好拟供应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调查,严格核定土地出让价款,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国家建设用地出让底价建议,做好土地供应,提高供地率。四是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供地信息上传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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