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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0 17:38
单位名称 略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实施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监察工作。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兴州街道电厂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苟兴波
开办资金 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15万元 40.9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员的能力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体队员学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探讨案件办理方法,使全体队员牢固掌握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力度。重点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2024以来,大队按照住建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措施,改变工作法方法,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管,重点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执法队员敢于碰真较硬,精心查案办案,对违法违章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是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渣土运输监管,对建筑工地和商砼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行驶、抛洒遗漏、运输渣土不覆盖、不冲洗等问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并实施处罚。同时,联合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卡点对渣土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处罚渣土车辆不覆盖2起,罚金4000元;二是联合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成立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开展执法工作,处理整改3起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同时,加大城区道路开挖的监管力度,防止未经审批擅自开挖行为,严格按照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进行监管,全年共办理人行道开挖审批手续16起。(三)加大破坏园林绿化及市政公共设施的管控。为了维护好市政公共设施,防止人为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共设施,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对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进行严格监管,发现攀折花木、踩踏草坪、擅自砍伐行道树、破坏井盖、路灯等行为的及时制止。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严格处罚,全年查处砍伐树木案件1起,罚款金额2000元。(四)加强城区野广告的清理工作。一是加大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城区户外张贴里野广告的巡查管理,每天定人定时对城区广告张贴栏进行清理,对城区各处非法张贴的广告进行清理、覆盖;二是加强对非法张贴广告行为的管理力度,引导市民在规定区域张贴个人类广告,对发现养老诈骗、信贷、房地产等公司在城区大量非法张贴广告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进行处罚。全年,共清理各类横幅110多条,收缴违规设置的落地广告牌78块,清理城区各类张贴广告15000余张。(五)加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一是规范门头牌匾管理,对全县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全部进行备案登记,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的要求进行设置,门头牌匾统一整齐、美观协调,提升县城的品位;二是拆除破旧户外广告78个,更换门头牌匾55个;三是对电子显示屏摸排和安全隐患排查,共更换整改有安全隐患的电子屏3个,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四是对电厂路草莓地市场门头广告进行统一设置,联合企业市场办统一更新门头广告,使整个市场形象大幅度提升;五是根据全市“天际线”标识标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对违规设置的天际线镂空字牌进行拆除,累计拆除天际线标识标牌56处,使县城市容市貌有了显著的改善。(六)强化监管措施,促进市容管理成效。2024以来,根据市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市容整治力度,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兴州街道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占道经营整治18500起,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0车,拆除宣传横幅、条幅、地面彩画共500余条;二是集中整治电厂路草莓地市场。针对市场脏乱差等问题开展联合整治,清除乱堆乱放各种垃圾3拖拉机,落地广告牌7块,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整顿嘉陵路临时水果市场。统一设置经营场所,规范摆放位置,严禁占用车行道和违规设置遮阳伞;四是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联合县交警队、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经贸局每周开展两次集中整治,对车行道、人行道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全年累计纠正1800多辆,劝离350多辆,拖移违规停放摩托车320多辆。同时,为了解决东环路(蔚蓝购物后)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队联合县交警、应急、市场监管、经贸、兴州街道办、消防以及北街社区包联单位采取联合执法和值班值守的方法,对不听劝阻乱停乱放的车辆和长期停放的无牌僵尸车辆进行拖移处罚,共拖移车辆8车,70多辆,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七)加大城区餐饮户油烟治理和清炉行动工作。为了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任务分工,我大队主要负责清炉行动和餐饮业油烟治理两项工作任务,针对餐饮业油烟治理和清炉工作,重点对城区餐饮商户每月进行两次的不定期检查。(八)规范城区停车场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整治各类停车管理乱象,持续深化停车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提升停车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停车场行业监管,建立全县公共停车场线上备案系统,对辖区内已投入运营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按时限完成线上备案工作,进一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增强停车场行业监管能力;二是严格整治擅自停用、改变停车场用途行为;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科学制定年度公共停车场(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扩大车位供给总量;三是科学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分析道路停车泊位的位置、数量等对交通的影响,在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下,合理、适当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四是加强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深化全县停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经营性停车场在出入口显著位置按要求设置收费公示牌,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停车场未明示收费价格、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市容市貌整治成效显著。持续开展占道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扬尘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高频次巡查和错时检查,有效控制了各类违规行为的反弹,使城区主次街道的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2.智慧城管建设取得突破。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整合视频监控、移动执法终端等资源,实现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发现、精准定位和高效处置。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3.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管理。针对餐饮油烟管理,制定各项管理方案,加大力度对城区餐饮商户进行性摸底检查,建立台账,定期对餐饮商户进行检查抽查油烟是否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油烟污染环境空气。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小摊小贩流动性强,管理效果时有反弹。由于我县城市地域狭小,人口稠密,市场资源缺乏,流动摊点疏导困难,导致出现有些路段占道经营管理不及时等现象。2.业务知识学习的不够深入,对所学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掌握的不够全面。遇到问题习惯凭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3.部门协同配合不及时,城市管理工作中有些事项涉及多部门管理,有时出现管理不到位,导致执法管理难度增加,如油烟管理涉及多部门协同配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二)改进措施:1.加强对城区流动摊点进行疏导管理,制定管理措施,重要路段、街道安排执法人员轮流值守,加大巡查检查频率。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及时掌握各项规定政策。3.加强部门配合,制定联合机制,涉及多部联合工作时,及时沟通,从源头治理,加大联合执法管理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规范执法管理,加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对市容市貌管理,聚焦城市创建目标,以“十乱”整治为重点;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以及乱牵乱晒乱挂、乱泼乱倒乱堆、违规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乱象进行常态化整治。稳步推进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洗车行业、废品回收站点等重点区域综合环境整治,全力营造良好城市综合环境。(二)规范渣土运输,完善建筑垃圾(土方、石料及其它废弃物等)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渣土规范运输巡查检查频率,坚决打好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三)科学实施,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示范样板街区。集中精力打造以步行街、东门广场为范围的城市会客厅(美丽街区),为市民提供会客厅级公共环境。深入整治中学路、电厂路以及北引线区域,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市民群众打造干净整洁、便捷畅通、立面美好的生活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