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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0 11:06
单位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供气、供热、人防、消防、地震、气象等公用事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供气、供热、人防、消防、地震、气象等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审查、验收备案服务、资质受理、申报和年检、安全生产、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住所 榆林市横山区南大街(建设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冯晶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3万元 15.9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单位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一)燃气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年初计划,2024年我中心同各燃气企业签订了《2024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任务书》,对全区涉气企业按季度进行常规检查,针对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执行行业标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入户安全检查等全面督导。一年来,排查检查发现燃气经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307处,现场整改97处,限期整改210处,整改率100%。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二)主动作为,入户安检。一年来我中心检查液化气非居民用户179户,隐患整改51条;检查天然气非居民用户856户,隐患整改124条;检查居民用户776户,隐患整改44条。督促各天然气公司入户安检居民用户6.8万户次,发现隐患1886条,已整改1886条;检查非居民用户累计3312户次,发现隐患1098条,已整改1098条。(三)扎实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区燃气专班制定印发的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道办、专班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专业力量,聚焦燃气管线设施保护范围,针对燃气管道老化、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第三方施工破坏等10大类33项“带病运行”具体问题,对全区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开展“大起底”排查。2024年排查出“带病运行”管道12处8.1045公里,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四)加强企业用户和燃气从业人员知识技能和岗位培训。一是开展燃气餐饮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我中心于3月在职教中心大礼堂组织全区餐饮企业和用气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分管领导、安全员、和燃气器具使用人员约700人的安全培训。二是开展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人和属地餐饮用户的培训工作。6月和7月分别对怀远街道办、夏州街道办的安全工作人员和餐饮用户进行为期两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320人。三是开展了各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月份我中心组织开展为期两期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241人。四是健全持证上岗制度,保障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今年配合市住建局组织培训从业人员4起,培训各类燃气从业人员156人,全部拿到燃气从业上岗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通过培训,增强了企业和单位领导、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处置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能力。(五)常抓不懈,严把燃气企业资质年检关。全区共有燃气经营企业27家全部纳入2024年年检范围。截止目前,我中心对年检范围内所有持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年检,进一步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经营。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一)认真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一年来,我中心通过进校园、进小区、进机关、上街实地宣传、借助横山融媒体、微信平台、电子屏、移动通讯等方式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全年举办燃气安全进校园宣传手抄报大赛活动1次,活动参与人数20000多人,收集作品20000余份,进小区21个,上街在广场宣传2次。发放宣传手册26900余份,安全用气宣传手提袋9400余个,干部公文包5000多个,宣传纸杯50000余个,宣传单25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燃气安全提示信息9万条,电子屏投放760余次,在物业小区、镇街片区和校园等区域设立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展板200余块。通过燃气安全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三、燃气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部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不到位。部分干部工作存在软问题,在检查督导企业的过程遇到问题不敢碰钉子,致使部分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不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个别燃气企业未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对自查及监管部门检查存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未真正落实,整改不彻底,未能形成闭环管理。这些都需要我们包抓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督导和责任的夯实。(二)业务学习不到为。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只停留到领导会议安排,疏于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和专家现场检查时现场学习等业务学习,遇到问题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安全排查检查过程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致使逢检查必发现隐患问题,更不能及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解答不了用户提出的业务问题。四、整改措施。(一)规范管理,严格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燃气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夯实责任,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燃气专项督查检查,加强日常巡查抽查,确保燃气全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从思想上加强干部队伍的意识心态的培养,督促干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干部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市民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通过进社区、下基层乡镇,到自建房小区、老旧新区、城中村、农村等薄弱环节和进小区、学校、机关等进行现场宣传,通过自媒体、微视频、短信、电子屏等科技手段宣传提高宣传的覆盖率,通过宣传增强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燃气等。做好各类培训工作。2025年将继续加强燃气从业人员技能、餐饮用户安全用气、各乡镇街道办分管同志和业务干部以及社区网格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办理岗位证书等培训工作。(四)严把年检工作。严格落实年检制度,通过聘请专家认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经营现状,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制度落实等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查,确保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五)加大排查检查频次和范围。对全区27家持有燃气经营许可的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安装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经营现状,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制度落实等落实主题责任情况进行一年两次检查,各包抓片区工作人员对燃气用户不少于10%的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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