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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救助管理站
富平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5-03-20 11:05
单位名称
富平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相关困难群众救助、管理;救助政策宣传。
住所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华朱街道
法定代表人
王博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富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6.55万元
104.95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认识。(2)关注特殊群体,传递温暖关怀,对村里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3)定期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4)注重心理健康,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游戏、讲座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积极乐观的心态。(5)目前全县留守儿童111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1人,孤儿26人,流动儿童50人。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各种形式活动18场,公众号宣传24篇。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1.2024年全年,城区累计上街巡查1000余次,累计救助110人次,其中男性75人次,女性35人次;65岁以上老人17人次;18岁以下未成年人12人次;弃婴1人次;医疗救助18人次。2.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6.19”救助开放日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走访易流浪走失人员20余人次,为他们送去衣物、食物及面粉等物资,并嘱咐当地政府做好易出走人员的安置工作。三、存在问题(1)工作人员按救助工作流程处理业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还应做细做实,寻亲服务、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等救助职责和内容还需完善。(2)街面巡查救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巡查的范围不应局限于城区主要街道,要进一步覆盖之前未及时排查的街道。(3)部分群众观念转变困难,一些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教育孩子方面仍存在传统观念,如过于注重成绩而忽视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培养。四、整改措施(1)高度重视救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有效宣传我站救助工作新动态、新动向和感人事迹。全面提升了救助管理事业的文明形象。(2)根据新形势对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大力配合区域中心试点站工作,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3)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形成了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4)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得到了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生活、学习条件得到了改善。五、2025年度工作计划(1)加强风险防控,着力抓好站内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抓实干,时刻牢记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救助条例,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职工培养锻炼机制,打造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救助队伍。(2)继续加大街面巡查救助的力度。在巡查范围上,要再往小街巷等偏僻处扩展,增加街面巡查的覆盖面和密度,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3)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观念。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注重孩子们的全面发展。(4)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资源。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多元化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度无奖惩情况。2024年无涉及诉讼事项。2024年度无投诉事项。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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