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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

发布时间: 2025-03-20 08:47
单位名称 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调查信息服务。常规统计调查,专项统计调查,快速反应制度调查,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调查,经济分析研究,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住所 咸阳市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祝立新
开办资金 250.3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5.55万元 160.6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聚焦主责主业,统计调查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采购经理调查数据质量核查抽查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力推进调查工作落实,加强对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调查数据质量核查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纪检组长带队对农业调查、住户调查等专业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基层业务指导培训,召开全市分市县住户调查、畜牧业统计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购经理、劳动力调查等各专业培训会议7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操技能。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咸阳调查队《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共对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和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等专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0次,涉及住户样本35个、劳动力样本3个及企业样本12家。四是稳步推进“统计云”试点测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陕西调查总队统计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以“谋”为先,统筹部署试点任务,以“细”为要,精准测试模块功能,以“严”为本,稳慎推进工作开展,以“实”为重,及时梳理优化意见,为下一步开展高质量智慧统计建设打好信息技术基础。(二)夯实基层基础,调查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咸阳队紧盯统计调查工作各个环节,从制度规范、队伍建设、数据质量、统计服务四个维度发力,着力夯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根基,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印发《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咸阳国家调查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实施意见》等,从调查数据评估、业务工作落实、队局协同配合等方面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健全非全日制辅调员管理办法。咸阳队参照《陕西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组织辖区13个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住户调查辅调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流程、细化责任分工,推进住户调查辅调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建立起住户及农业调查基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制度。今年全年共发布住户调查基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6期,农业调查基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4期。各调查专业紧盯源头数据及业务基础,共开展核查抽查自查共计60余次,实地走访254个样本点、64家企业、16家相关部门。四是与咸阳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咸阳国家调查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协同部署咸阳辖区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国家调查工作,为确保国家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奠定扎实制度基础。(三)推进法治建设,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一是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党组专题学习《防治统计造假法律法规应知应会》,通过业务培训、专题宣讲等方式常态化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向基层延伸,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织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之网。二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队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措施、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全年组织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8次,自主编印学习宣传折页1000份,上报征文1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2次,线上宣传8期,入企入户入社区宣传20余次,同时在未设国家调查队的8个县统计局开展了普法宣传。三是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主线,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及《统计普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聚焦6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今年以来,重点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统计法治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次,发布“统计法治小讲堂”线上学习11期,面向咸阳辖区基层统计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辅助调查员、企业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讲6场,累计培训450人次。二、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更好发挥统计调查信息服务职能,咸阳队通过下达年度信息目标任务,将统计信息服务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的有效依据,不断强化统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咸阳队共完成调查类信息117篇,编印《咸阳调查》101期。其中,总队内网采用74篇次,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3篇,市两办内刊采用46篇次。在全省调查队系统信息积分排名位列第2,在市委各部门信息积分排名位列第3,在市政府各直属机构信息积分排名位列第1,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更精准更高效的数据支撑。组织实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题调研64余次,撰写相关调研报告41篇,获《陕西统计与社会》期刊采用2篇,《陕西发展与改革》期刊采用1篇,《调研与决策》期刊采用1篇。2024年6月,中共咸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市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咸阳调查队荣获全市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调研报告《基于SWOT分析法探析咸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有效路径》和《咸阳: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短板问题值得关注》分获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咸阳调查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非调查县对农业农村调查重视度不高,部分统计局对于农业农村调查工作投入的人力、物力、精力与工业、投资等参与考核的专业差距明显。二是统计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深入学习掌握政治经济理论、做好学用结合、提升调研分析能力上还要下大力气。三是统计新闻宣传力度不够,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新闻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加大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加强专题调研开展力度,积极参与总队各处室约稿调研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各部门沟通联系,统筹调研工作落实。扎实与基层群众、企业、农户等调查对象展开座谈,深入挖掘基层困难问题及期盼诉求,充实典型案例鲜活实情,提出针对性前瞻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着力强化统计宣传,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重点做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法治宣传工作,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力量能力建设。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切实履行调查使命。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粮食产量调查、畜禽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加强以CPI、居民收支为重点的民生统计调查,认真做好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等涉企调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方法制度要求,从调查的每个环节对标对表,动态维护样本网点和辅调员信息库,落实回访、访户规定,落实源头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聚焦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领域和问题,发挥好国家调查队“轻骑兵”优势,及时开展快速调查,不断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特点的调研分析力度,形成有价值、有深度的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数库”和“智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不断丰富统计调查产品,提高调查服务需求的精准性,做好数据解读和预期引导,努力增强群众对统计调查的认同感、获得感。(三)着力强化统计宣传。充分发挥统计宣传工作在提升社会公信力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统计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重点做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新媒体宣传深度融合,依托微信公众号应用传播力度,扩大统计调查工作社会影响力。继续推进“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的深度融合,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力量能力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陕西调查队系统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咸阳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陕西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