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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9 16:41
单位名称
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管理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校外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校外体育和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校外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镇熊猫大道南端
法定代表人
焦富军
开办资金
481.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5.69万元
417.97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规范办好三季培训班春季、暑期、秋季三期兴趣培训班共招生823人。开设绘画、少儿舞蹈、乒乓、电子琴、钢琴、篮球等十余个专业二十余个班级,暑期新增少儿轮滑、模特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多彩,以满足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的青少年儿童学习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中心根据实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共13次。包括: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的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巡展活动、“自然教育”进校园宣教活动、艺术展演活动、研学实践活动和航模竞赛活动,并与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联合承办了佛坪县小学生三人篮球、乒乓球、五人足球、田径比赛。长期坚持免费开放。中心始终坚持对警示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部室免费开放,大力开展公益性活动。全年共接待青少年1600余人次。继续坚持艺术送教。为推动我县城乡艺术教育均衡发展,发挥我中心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弥补乡村少年宫师资不足等问题,我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了“送教下校”活动。由中心专职教师根据送教学校的学情,精心准备教学内容,每周按照授课时间表到城关小学、街道办小学、长角坝中心小学授课,全年共送教近124课时。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全年以来,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充分发挥阵地作用,通过举办兴趣培训和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青少年不仅培养了才艺,习得了一技之长,还提升了文艺、科学素养,真正实现了“五育并举”;2.何淼主持的市级课题和翟竣主持的县级课题均顺利结题,何淼被佛坪县教体局评为“教研工作先进个人”;3.成功创建3个市级研学基地(袁家庄街道自然生态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岳坝镇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陈家坝镇自然生态实践教育基地)。4.全年来,活动中心、教师、学员累计荣获各级各类奖项共12项,并完成了佛坪县教体局交办的各项任务。其中:在汉中市第39届汉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被评为市级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中心杨晓青老师被评为优秀组织工作者;焦富军撰写的论文《打造校外教育品牌发挥实践育人功能》获国家优秀论文一等奖;杨晓青获得“全国校外艺术水平监考官”资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工作效率有待加强,工作作风需进一步转变。2.到较远站点学校开展的活动较少。3.培训质量不优,效果不显。(二)改进措施1.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2.主动与站点学校加强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学校教育得到有力的补充与强化;3.组建高标准的外聘教师队伍,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办好三期培训班,年培训青少年800人次以上;2.免费开放相关部室以及警示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活动基地,年接待青少年达1500人次以上;3.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0次以上;4.指导各站点课后服务,坚持开展艺术送教下校工作;5.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佛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被汉中市科协评为“汉中市第39届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评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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