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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9 15:48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整理、研究、传承、申报等各项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 张学强
开办资金 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万元 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法定代表人由姬文斌变更为张学强,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名录体系逐步完善。组织开展了宝塔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新认定延安小米(延安糜谷种植加工技艺)、南泥湾水稻传统种植技术、陕北拥军秧歌、延安红色篆刻等区级非遗保护项目26个。宝塔区是全市第一个将农业类和红色类列入非遗保护项目的县区。目前,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66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6项、市级32项、区级126项。二是传承保护逐渐加强。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工作,新认定马盼、王梅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5人。目前,共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9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12人、区级65人。组织召开2023—2024年度市级传承人述职培训会议,争取到市级传承人补助经费5.6元,2024年传习所建设经费10万元,全部用于传承人传习所开展传习活动。三是农业非遗太空遨游。10月份,与陕西省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通过实践十九号返回式卫星将农业类非遗保护项目延安小米和南泥湾水稻种子送上太空。近期,将在延安市举行“太空种子”交接仪式。为我区开始航天育种的地面选育、示范推广工作奠定基础。四是非遗活动精彩纷呈。组织开展了“年味宝塔·荟萃非遗”“传承非遗文化·品鉴非遗美食”“相约中秋·共享非遗”“非遗助力南泥湾半程马拉松赛”“非遗里的清廉作品展”“弘扬传统文化·献礼祖国华诞”和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全方位扩大宝塔非遗的影响力,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零距离接触非遗,让“老物件”成为大众喜爱的艺术“潮玩”。五是数字赋能提升质效。通过高清摄影、录音、录像等数字化手段,对非遗技艺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形成数字化的档案。转化制作了32个“扫码观非遗”数字非遗,在城市会客厅、楼道文化墙、区图书馆一楼大厅将非遗技艺的数字档案进行展示,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欣赏非遗技艺。用好数字资源,特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宣传方面,加强线上工作力度,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精准推送相关政策,助力非遗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六是加强区域整体保护。积极推进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全力营造浓厚的保护区建设氛围。承担的市考指标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氛围营造工作已全部完成。七是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把握文旅融合的趋势和机遇,探索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自身传承动力。组织我区2家有电商销售渠道的非遗生产经营者参加了延安特色产品走进省级机关活动。节庆日期间,集中开展非遗进景区街区活动25场。八是非遗品牌逐步彰显。策划实施了“非遗里的中秋”“非遗里的清廉作品展”等活动,生动展示宝塔非遗保护传承成果。鼓励支持各类非遗企业参加各种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2024年第八届丝博会、第三十一届杨凌农高会、南泥湾半程马拉松赛、延安博物馆开馆仪式、民祭轩辕黄帝祭祀、第十七届中国·陕西(洛川)苹果博览会、西北地区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彰显宝塔非遗魅力。配合央视财经频道拍摄宝塔文化类和美食类非遗项目,配合陕西卫视拍摄宝塔非遗篇,网络影响力直线上升。全年累计被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41次,其中:国家级2次、省级10次、市级6次、区级23次。二、取得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推荐延安木雕装饰雕刻技艺、陕北羊杂碎制作技艺、延安石雕、延安酸菜面制作技艺4个非遗工坊成功入围陕西省第四批省级非遗工坊。做好非遗类企业统计,全区现有非遗类企业7家,带动就业人数100余人,年销售额1000余万元。二是社会效益。中心单设一年来,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服务职能,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上级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荣获“2024年度陕西省非遗保护工作优秀单位”称号。三、存在问题。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相关部门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参与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不高,全民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非遗保护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区财政没有列支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区代表性传承人还没有落实传承补助经费。区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由原区文化执法支队人员转岗而来,缺少专业人员。三是非遗保护能力不强,保护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人普遍年龄偏大,传承能力有限。有些非遗项目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年轻人大多数对其不了解、不热爱、不熟悉,后继乏人,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需进一步加大传承人补助奖励。展示馆、传习所建设不足,发掘和申报工作还需加强。四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非遗项目产业化有待进一步增强。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结合不够,非遗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高,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的力度还需加大,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措施还需在创新中突破。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建立机制、多措并举,着力解决非遗保护经费不足和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三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提高传承保护水平。四是加强统筹、各方参与,推动形成非遗传承保护的合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度荣获“陕西省非遗保护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