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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9 10:05
单位名称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河道管理提供服务保障。管理县域内河道,实施河道岸线、滩涂、堤防、涵闸及护堤地的管理与保护;监督、审查涉河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与报批,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统筹、协调安排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刘赫
开办资金 2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34.47万元 8658.92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河道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河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等科普活动,全年共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刷新沿河固定警示牌100余块,有效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二)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为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以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汉中市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省市要求进行了详细安排,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层层夯实责任,明确行动要求和内容,对行动工作做出了详细分工安排,对该项工作开展进行周密部署,要求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巡查排查规定的时间及内容开展巡查,制定周报表,半月总结工作制度,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上报,并且做好巡查记录,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严格规划、许可、监管、执法各环节,做到全流程监管,确保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工作落在实处,行动取得实效。并且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市河长办“清四乱”反馈涉河湖采砂问题的整改进行“回头看”,坚持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非法采砂案件,高压严打在砂土资源领域,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违法现象。自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巡查河道3200余次,巡查河道2.2万余公里,发现“四乱”问题6处,目前均以整改到位。查处偷采砂石违法行为3起,罚款3.57万余元,均已完成结案。(三)依法做好河道项目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站对主要河流涉河项目进行了检查,主动督促各涉河施工项目单位前来办理涉河项目审查,同时加强对涉河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全年共办理涉河项目审查5个,有效的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一是坚决扛起水旱灾害防御职责任务。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开展全县汛前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城区、重点集镇、水库(山塘)、水电站、重点涉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5个组96人次,对全县4座水库、5座山塘、2座水电站、G108大坪峪至袁家庄旅游公路改建、瓦寨、尼姑坪抽水蓄能工程、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库等涉河在建工程、重点堤防、险工险段开展多轮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问题66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工程措施对重点对椒溪河、蒲河和金水河流域(流域面积大于200km2河流)的集镇、人员居住密集区及产业园区进行保护,现已建成堤防15.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县城设防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重点集镇达到20年一遇,一般农田达到10年一遇要求;对县9处重点山洪沟进行了治理,对全县3座小(二)型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提升了抵御山洪灾害防御能力。通过非工程措施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全县23处山洪灾害防御自动雨量监测站、12处视频监控站、142个预警广播、118处简易雨量站、城区彩虹桥、岳坝集镇、栗子坝广场、女儿坝水位观测标尺4处及县、镇两级网络视频会商系统等,落实管理维护经费,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确保水情信息监测及时、预警到位,为指挥调度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修编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133个,结合预案已开展应急演练134次1624人次,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全面提升了指挥调度和应对处置能力。落实了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153户302人的责任包抓,明确了防抢撤措施,落实河道、堤防、水库、水电站、水塘、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三个责任人”252名,组建了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县镇村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52支,储备了发电机10台、编织袋1万余条、各种类型水泵200余台、高压软管1000卷、铁铲50余把、救生衣100余件等各种应急抢险物资10余种,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树牢“两个至上”,紧盯一个目标。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责任制,从4月22开始,落实每周1名科级领导带班和2名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并准确及时地上传下达,针对每轮强降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水过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县相关规定启动全县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3次,Ⅲ级应急响应1次,根据水雨情态势及时发布暴雨蓝色、橙色、红色预警指令;强化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汛期联合会商,做好“陕西水防”、“陕西气象”、“引汉济渭水雨情系统”APP推广运用,实现工作人员全覆盖,依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汉中水雨情查询系统,发出水情通报80期,及时滚动预报预警;传递各类预警信息300余期,推送预警信息1万余条,在重要时段加密预报频次,每一小时发布一次预警预报,通过应急广播循环播放预警信息。落实落细上下游联防机制,微信群建立健全全县重要河流水雨情预警机制,上下游相互联动,协同配合,及时预警,加强与市水文局、宁陕县水利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蒲河上游四亩地镇雨水情信息,通知下游陈家坝镇、石墩河镇沿河群众紧急转移避险484户1436人;每轮强降雨对水库山塘三个责任人进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均处于低水位安全运行;全力加强河道巡查,全县累计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780余场次,封堵下河路口61处,设置警示牌230余面,防护网460米,累计劝离河道嬉水、钓鱼人群4000余人次,确保人员安全。三是在“防”上应撤尽撤,果断转移。入汛以来,面对18轮降雨天气过程,严格落实“三必撤三必到”要求,关键时刻,县镇村干部下沉一线,迅速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避险,共撤离涉险群众30000余人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7月12日市县水利局抽调33名干部开展全县侵占江河湖塘、沟谷溪洼管理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摸排复核复查,对全县240余条河湖塘沟谷溪洼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234处706人,对排查出来的受威胁户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纳入撤离台账,落实责任人及措施,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坚决做到应撤尽撤和妥善安置,织密织牢了转移避险的“防护网”和“责任网”,确保安全度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偷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查处查处偷采砂石违法行为3起,罚款3.57万余元,依法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有序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河道管理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二)圆满完成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为我县防汛指挥工作提供了支撑。全年未发生因雨情、水情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的灾害性事故;未发生因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溺水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县全力打造旅游强县,适宜的气候和丰富的水资源是我县突出亮点,夏季在河道内嬉水游客较多,而防溺水工作与旅游工作相冲突,管理难度巨大。二是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部门认为只要是砂石都是水利部门的问题,对占地乱堆,冒顶运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日,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设立警示牌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向工作对象讲解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用实际案例来宣传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强相关部门、各级河长的联系沟通。督促镇村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河长办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年底对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每月统计、通报镇村河长巡查河道次数,层层夯实责任,形成河道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按照县政府批复的5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下年度采砂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后,许可当年采砂,并做好现场监管工作。(二)继续做好水雨情监测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并对全县山洪沟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三)继续加强巡河力度、增加巡河频次,同时同镇村级河长加强联系,尽早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进一步提升河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涉河项目审查工作,按照审查权限,该上报的及时上报,属于县级审查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批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