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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5-03-19 09:49
单位名称 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冶。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水土保护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资源开发利用。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开办资金 9.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3万元 9.33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水土站.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1月28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何立银变更为张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加强坚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各项条款。利用多种时机和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社会各界的水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回顾总结我县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成果经验,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参加“世界水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会同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累计开展水保监督执法检查达11人次,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发出检查意见4份。2024年审批水保方案9个,报告书1个,方案报告表8个,(二)加快年度治理建设任务进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年度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视前期工作,落实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严把方案技术评审、报批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按国家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杜绝不正之风;三是努力做好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落实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巡回检查指导,随时解决技术问题;四是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工程质量评定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一是加强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规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1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1.05万元;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管,对今年上级下发的4个遥感监管复核生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调查取证和现场评估,及时向市水保总站上报遥感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确保监管责任全面履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显著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投资6508万元。梯田建设63.00hm²,农田改造提升200.00hm²,新建水土保持林1185.00hm²,营造经济林150.00hm²,经济林改造提升245.00hm²,保土耕作120.00hm²;封禁治理5888.00hm²;经过治理后,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3年大幅减小,水土流失强度明显降低,水土保持率目标达到92.66%。2、综合治理情况(1)佛坪县椒溪河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位于高铁佛坪站周边区域,主要对袁家庄街道办高铁广场的周边环境实施一体化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既对区域内整体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配套建设,同时对河道、沟道实施清洁治理,建设防洪堤防、河面溢流水坝和河面东西人行休闲连通桥,形成闭合通行环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改造高铁站周边裸地3处19636.5m²,建设高铁站椒溪河段溢流水坝3座长259m、东岳沟溢流水坝2座长40m、佛坪站高架桥下游椒溪河人行连通桥1座、东岳沟口人行桥1座。项目预算总投资1798万元,于2024年2月开工,12月底全部完成。(2)佛坪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该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51km²,主要建设内容:梯田建设63.00hm²,农田改造提升200.00hm²,新建水土保持林1185.00hm²,营造经济类150.00hm²,经济林改造提升245.00hm²,保土耕作120.00hm²;封禁治理5888.00hm²;修建谷坊20座,灌排沟渠6.00km,农防河堤3.5km,生产道路9.00km;道路绿化6.11km,护坡挡墙0.212km;垃圾收集池14座;疏林补植50.01万株,设立封禁标志牌25个,管护人员20人。项目预算总投资4710万元,于2024年5月23日开工,12月底全部完成。(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1.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及时编制项目水保方案,在开工前在组织技术专家评审、规范审查批复;加强水保方案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完工后对水保措施落实进行评估、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止人为造成水土流失。2.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会同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累计开展水保监督执法检查达12人次,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发出检查意见6份。2024年审批水保方案1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1.0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创新不足;二是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水土保持资源开发利用各项工作的措施力度还不够。四是受条件制约,生产道路、农防河堤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配套不足,与群众的期盼有很大差距。五是工程后续管理还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的全部效益。已实施的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等工程,因年久失修,无力自行恢复,影响了工程的长效性。(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机制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水保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二是加大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意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把水保及水保监督执法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三是尽早合理规划,保护好有限水土资源得到有序高效开发利用。四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吸纳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注重水土保持生态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立足高质量发展,抢抓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政策机遇,论证筛选谋划“山水工程”、绿色水保设施等水保生态治理项目,争取更多中省水利发展建设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建设项目,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质量同步发展。(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加大上级下达年度及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全程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五项”责任制,加快治理工程进度和后续收尾工作,确保水保工程及时竣工验收,尽早发挥投资效益。(三)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履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跟踪检查,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按层级申报审查批复,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发生;督促对已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四)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继续密切配合县财政、税务部门加大清理清查和督促催缴力度,加大2024年以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工作,对征收回来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使用,确保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五)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履行水土保持措施全程监管。增强法治观念,加大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坚决杜绝弃渣乱堆、裸露土地不恢复植被、防洪导排不畅通等造成水土流失灾害隐患问题发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力保护秦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大与省水利厅、县交通运输局相互衔接沟通,协助抓好108国道旅游改建工程水保方案的落实工作;配合交通运输局完成东岳殿至陈家坝道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任务实施及技术服务工作。(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领会实质,掌握要领,熟悉监督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现场取证,秉公查处。(七)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媒体、展板专栏、会议培训等多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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