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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8 17:37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落实土地收购储备、补充耕地和土地开饭整理计划,承办征地补偿、征地安置及存量和闲置土地调查、开发与整理事宜,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筹措、成本核算等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东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王宏军
开办资金
1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2114.36万元
252125.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土地供应工作2024年,示范区全年供应土地23宗,总面积1116亩。合同及划拨价款共计3.6322亿元。其中:出让13宗,面积190亩,合同价款2.1404亿元。划拨10宗,面积926亩,划拨价款1.4917亿元。(二)项目用地保障工作2024年,示范区西农未来研究院、杨职院新校区、植物工厂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全部供应到位。全年提请管委会召开土地储备和规划委员会4次,研究项目用地供应14项。完成了水木清华二期、自贸大街街心公园等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工作。(三)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2024年,在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用地出让受阻,工业用地连续流拍的情况下,全年完成了土地出让收入3.0659亿元。另有两宗加油站项目用地出让成交,土地竞买保证金2100万元已经转为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储备中心账户待缴国库。(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情况。2024年,示范区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680亩,位列全省第8。二是闲置土地情况。2024年8月,省厅通报示范区新增闲置1宗,面积237亩,已进行处置,消除了闲置状态。目前系统显示闲置1宗,面积35亩,为敬之药业项目用地,已经移交执法队查处。(五)“标准地”改革推进工作。2024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的评估事项,核减了“标准地”土地面积。7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度“标准地”改革工作的通知》,促进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目前已完成年度确定的“标准地”地块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评价和生态环境区域评估评价工作。部分“标准地”地块完成了基础设施完善和场地平整。(六)储备土地管理工作提请土地储备和规划委员会审议了示范区加强储备土地管理的意见。起草了《示范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印发后实行。(七)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工作起草了示范区工业用地租赁、弹性出让和分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产业化项目用地供应模式,促进产业项目集群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八)其他相关业务工作一是开展了示范区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采购了技术单位,形成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成果经省厅审核初步通过。二是完成了示范区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工作,成果已经通过省厅验收。三是启动了示范区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了相关监测成果的上报。按照省厅要求上报了开发区名录更新涉及的示范区和综保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相关资料,确保开发区名录更新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坚持开展示范区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对初始监测点位和成果进行了更新完善,通过了省厅验收。按要求每季度上报监测成果。五是启动了示范区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工作方案经局务会审议通过,正在启动招标程序。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示范区西农未来研究院、杨职院新校区、植物工厂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全部供应到位,完成了水木清华二期、自贸大街街心公园等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建设。经济效益方面,示范区全年供应土地合同及划拨价款共计3.632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3.0659亿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标准地”出让进展缓慢。“标准地”改革在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在文物考古评价、基础设施完善和地面附着物清理等方面进展较慢。二是受大的经济环境影响,土地出让受阻,住宅、工业用地相继出现流拍情况,土地出让金收缴未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因房地产项目投资放缓,年度招商引资项目中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未达到年度计划,导致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5年,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拔高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认认真真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促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按照示范区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储备土地管理新局面。二是切实完善产业用地供应体系,制定示范区工业用地租赁、弹性年限出让、分割转让管理办法,促进工业项目集群化聚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标准地”改革,对示范区工业用地发展空间内结合项目用地实际逐块展开“标准地”准备工作,将最优质的项目用地配置给优质的产业化项目,提升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四是会同执法队和法制科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处置方法,提高处置工作效率,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五是继续推进中兴林产等片区改造开发工作,在增加土地出让收入,优化城市布局的同时,增加新建招商引资项目,为年度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打好基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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