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三原县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建设征收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本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组织实施县区域城市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住所 | 三原县人民政府东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邵春祥 | |
开办资金 | 11.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31万元 | 9.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西关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恒景酒店以西,西关西路以南,创新大道以东,池阳大街西段以北,占地约162亩。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66亩,其中:国有土地84.04亩(已征40.3亩),集体土地81.96亩。涉及征收国有土地上中铁二十一局三公司办公区34.53亩,建筑面积6373.1㎡;中铁二十一局三公司家属院北地块5.91亩;铁塔公司信号塔一座;壳牌加油站3.38亩,建筑面积1044.06㎡;恒景酒店后国有土地40.3亩。集体土地上独院39户182人,占地9.8亩,建筑面积12191㎡;空院5户,占地3.1亩;村委会占地8亩,建筑面积400㎡;配电室占地0.06亩,建筑面积40㎡;杂树林占地2.21亩;空地4.05亩;临建9家占地54.74亩。截至目前,我中心已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与拆迁拉运工作;对中铁二十一局三公司的土地置换工作已协同城投公司完成,新地块已交中铁二十一局三公司投入建设;对中铁二十一局三公司家属院后空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并设立安全围挡。目前正在申请资金,对项目区地表进行二次深度清理,为文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西关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征收范围为陕柴家属院、咸阳国电护线站办公区及家属院。占地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38491㎡其中:护线站6.42亩,建筑面积1690㎡;陕柴家属院54亩,建筑面积36801㎡。涉及征迁单元房593户(陕柴家属院575户,护线站18户)。截至目前,已对项目区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和征收补偿预算工作,拟定了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同时,我中心与县国有资产办公室积极沟通协调,针对陕柴家属院房屋产权划分问题拟定出陕柴家属院国有资产处置方案。(三)城隍庙4A级景区创建项目该项目分为宗地一和宗地二。宗地一征迁区域为:东至城隍庙广场西路以西,西至中山街以东,南至商务局南墙以北,北至中山街农贸市场北墙以南。该片区占地面积14.765亩,建筑面积约11700.77平方米。其中中山街市场占地10.805亩,建筑面积8383.57㎡;中山街市场南邻4户独院占地1.05亩,建筑面积1165㎡;原商务局占地2.91亩,建筑面积1912.2㎡;两户单元房建筑面积240㎡。宗地二位于三原县龙桥中学及中学后墙以东沿清河南岸至体育场西墙,红线范围以内占地面积36.76亩,建筑面积9370平方米。其中龙桥中学占地面积25.56亩,建筑面积7860平方米,滨河路占地11.2亩16户1950平方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了城隍庙4A级景区创建项目征迁安置指挥部,下设了办公室,成立了评估测量组、动迁一组、动迁二组、综合保障组和合同审查组共5个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中心牵头负责对项目区实施征迁工作,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职责协调推进。一是开展了房屋现状调查、征收补偿预算初步预算工作;二是协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张贴公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和征收决定公告;三是发布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选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项目区房屋全面开展综合评估。四是多次入户与被征收人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截至目前,征补中心与4户独院的被征收人已达成初步意向,现就具体赔付事项进行协商;正在对中山街市场已搬离腾空的区域实施拆除。县住建局正在对中山街市场的房屋租金、水电费、押金进行退费,并就困难人员的安置问题进行处理,目前还有少数租户未完全搬离。原商务局办公区搬迁时间还未确定;原商务局出售的两套单元房征收补偿事宜还未谈妥;原商务局门店租户已基本完成搬离。城关街道办负责的滨河路沿线改造提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县城投公司正在就宗地一西南角杨勇的空地收储进行协商。(四)中铁一局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区位于池阳大街中段,征收范围:东至文化宫、兰干所及王仓巷西墙,西至池阳小学东墙,南至池阳大街,北至铁建处北口。该项目区占地约65亩地,涉及拆迁户743户,拆迁楼栋18栋(70-80年代4层砖混),建筑面积面积约6万㎡。起初,由我中心牵头负责拟定了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经县政府另行安排,目前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实施征迁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城市的改造是一项安居工程,同时也适时化解了社会矛盾,预防了冲突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城市转型中社会的稳定器。(二)解决了群众的现实困难,规划区域内的居民大多数无力改善居住状况。在我们的社会,任何人都应享有居住的权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应该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三)城市改造利用政府补贴的形式,改变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使居民花很少的钱就能住进新建的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和生活状态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作为政府主导的一项住房救助工程,改变了困难群众恶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显著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规划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决策、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的人群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宅基地及住宅、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收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改进措施:(一)继续加强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创新思路,征求科学的征收与补偿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三)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收现场维稳工作。(四)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预防腐败的发生。(五)做好征收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发力,全面完成征迁工作任务一是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即对西关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进行二次地表深度清理,为下一步文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西关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发布后,全面启动实施征收补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全力协调推进城隍庙4A级景区创建项目征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征迁工作任务。四是配合自然资源局及时解决中铁一局棚改项目征迁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化解风险矛盾,确保征迁工作顺利推进。五是按照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五号信箱及城关供销社拆迁项目的职责分工,抓住有利时机,对五号信箱及城关供销社房屋实施拆迁拉运。六是汇同自然资源局、城关街办对陕科大镐京学院、正大技校项目区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和征收补偿工作。(二)精心谋划,不断拓展城市更新改造思路总体设想:对沿街重要地段和清河景观带进行改造提升,打通城市断头路,实现街道网格化,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打造现代智慧化城市建设创造有利条件。1、东四路建设项目:将东四路南段向南延伸,与南环路对接,建设长度291米。该项目涉及征迁6户。2、龙桥一路南段建设项目:将龙桥一路南段向南延伸,与清河北岸滨河路对接,建设长度400米。该项目涉及征迁汽车修理厂一家、坟茔3处。3、“原川宝福”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对“原川宝福”房屋实施征迁,拓展城市利用空间。该处房屋位于南郊中学门前东侧,为14间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占地约700㎡,建筑面积约946.08㎡,涉及被征收人4户。4、交警队十字西南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交警队十字西南角属于国有土地,占地约8.7亩,建筑面积约9278.89㎡,构造物面积1216㎡。其中:同成医院占地约5亩,建筑面积约5200㎡;原税务所占地约0.3亩,建筑面积约450㎡;独院房屋17户,占地约3.4亩,建筑面积约2998.89㎡,构造物面积1216㎡;商用房28间,建筑面积约630㎡。拆迁后可打造高品质商住生活圈及口袋公园项目。5、东五路电力局转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区东临电力局,西临东五路,该处房屋一部分在东五路东人行道上,房屋南北座向。该处房屋为张玉和所有,土地证号:(三国用1998字第#-一01486#),证载面积为220.53平方米,实际占用(13一-34)442平方米。建筑为砖瓦结构二层楼房,建筑面积358平方米,构造物面积168平方米。6、池阳大街西段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区位于池阳街西段路南,该地块为集体土地。户主姓答,属城关街办南关村村民,临街共7间门面属三兄弟(家庭成员9人)共同拥有,因三户无个人住宅,现租住他处。东边三间宽11米,进深4米,1.5米在红线内需要拆除,拆除面积16.5㎡,拆除后规划红线外剩余2.5米27.5㎡;西边4间门面宽13.6米,进深6.9米,红线内6.9米94㎡需要拆除,拆迁完后规划红线外剩余土地进深1.5米。7、滨河路改造提升项目:以创建城隍庙4A级景区为契机,对清河南岸体育场以东滨河路沿线进行改造提升。该项目东西总长为410米,宽度为30米,项目区占地约18.4亩,涉及征迁集体土地上独院房屋27户,建筑面积6180㎡;国有土地上独院房屋13户,建筑面积7160㎡,商铺3户,建筑面积248㎡。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