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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新卓国有林场

发布时间: 2025-03-18 15:27
单位名称 白水县新卓国有林场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提升生态效益功能。新卓国有林场规划编制;森林资源管护和培育;护林防火。
住所 白水县林皋镇新卓村
法定代表人 石永军
开办资金 275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38.53万元 3132.69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新卓国有林场.公益 从业人数  4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以林长制为核心,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坚持包联帮扶与重点督查,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各级林长巡林全覆盖,封山禁牧、野生动物保护和林地保护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较大以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斐然。秉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理念,准确把握“人防与防人”的辩证关系,按照“人防、物防、技防”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新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定,下发系列文件,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视频监控预警平台提升火情监测预警水平,购置灭火机具31套,防火服30套,巡护服50套,争取县应急局防火物资若干,组织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20余公里,投资700余万元建成主干防火道路10公里,清理整修防火救援通道20公里,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32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10余次,应急处突能力显著增强,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荣获渭南市森防指、黄龙山系七县市联防委先进集体称号。3.全力配合县林业局实施德国复兴银行白水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太香管护站、防火指挥中心硬化绿化工程及60公顷刺槐林改造试验性作业顺利完成,配合县林业局完成2.5万亩刺槐林改造作业设计。4.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坚持安全运行、保护为先的理念,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游客投诉事件;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用电、用气、取暖、道路交通、住房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万无一失。二、社会效益情况。1.森林资源管理有效保护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和森林资源盗伐案件。2.全年共争取林业项目和财政资金231.89万元,主要用于天保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大大改善了林场生产生活条件;3.无偿提供7万余亩槐花蜜源给新卓村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提升,认真落实省林业局生态扶贫“五个一批”政策,优先雇佣脱贫人口参与营林管护和隔离带开设工作,发放务工收入10万余元。4.林场工作受到人民网、渭南日报、渭南宣传等媒体及市县组织部门的宣传报道和鼓励鞭策。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 森林资源培育及林分质量提升工作仍需加大力度;2.林场职工年龄结构老化,森林防灭火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3.防火专业技能培训较少,森林防灭火能力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整改措施:1.继续抓好增项引资工作,提高方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分质量。2.加强防灭火技能培训,提高能力。3.做好和上级单位的沟通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林长制”促进“林长治”。2.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提升管护效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破坏林木案件。持续做好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密防范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病入侵,将森林病虫害受灾率控制在4.7‰以内。积极助推德促项目,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圆满完成。3.持续抓好争项引资。积极争取国有林场项目及国有林管护费和县财政支持,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