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白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定、待遇核定、丧葬补助、“两参”人员待遇发放;农村“八类人员”工龄补贴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发放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实施方案上报。 | |
| 住所 | 白水县雷公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利 | |
| 开办资金 | 35.86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 举办单位 | 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9.86万元 | 35.86万元 | |
| 网上名称 | 白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多部门联动,夯实基础数据。积极协调县扶贫办、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比对,及时掌握应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情况;2.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公示制度,严控待遇发放,建立基金管理风险台账。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规范业务操作;3.强化宣传,跟进居保服务。县镇村三级联动,通过发放宣传页等多样宣传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针对长期在外居住或打工的人员,通过公众号、群发短信的形式宣传“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操作方法;针对不会手机操作业务办理的人员,通过业务大厅面对面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统一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进行资格认证等业务操作。让群众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咨询了解参保登记、转移申请等相关业务,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社会效益情况。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统计,截止12月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6.18万人,缴费金额2438.62万元,到龄领取待遇4.82万人,累计发放10043.38万元,于每月25日前发放至个人账号,发放率达100%。丧葬补助发放1318人,累计发放105.79万元;办理注销退保业务419人,退保金额94.62万元。办理各类转移业务192人,转出99人,转入93人。2.特殊人群工龄补贴发放工作。截止12月,工龄补贴共计发放9186人,共拨付1014.29万元3.城乡居保特殊人群政策落实情况。重度残疾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落实由财政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补助,据统计,我县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1553人,补贴15.53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落实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金,涉及低保人员3664人,特困人员13人,合计补贴18.39万元。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24年,我县共有被征地农民5905人,到龄领取补贴2046人,其中2024年新增117人,剔除死亡31人,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每年于12月底前发放至个人账户。5.资格认证工作。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45838人,其中手机APP认证44425人,核心认证119人,重复领取待遇28人已追缴违规领取,死亡暂停1257人,未年检暂停待遇9人。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基础经办力量薄弱。各镇办经办机构普遍存在工作不认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从而造成应缴未缴、应发未发、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问题,加大了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等基金整治工作任务的难度;村(社区)经办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业务不熟悉等原因,普遍存在数据不清、能力不足、责任不实、服务意识不强问题。2.参保积极性不高。经相关数据分析,我县中青年新参保人员呈下降趋势,一是中青年缴费距领取养老金要经过三四十年的时间,时间跨度太长,“参保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规定使部分青年人选择暂时不参保;二是大部分青年人就业后,均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直接导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数逐年下降。针对这一问题,今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提档缴费政策,确保居民深入了解提档缴费的好处,可最大限度提升参保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3.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滞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制度衔接存在困难,信息系统之间应实现互联互通。由于我中心不能及时准确获取死亡、户籍注销、低保、贫困、残疾、服刑等信息,只能依靠基层经办人员上报。因各种原因基层经办人员上报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就会产生大量诸如死亡冒领等现象,同时也会造成低保、残疾、贫困等对象不能及时享受代缴社保政策。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切实做好各镇(办)、村(社区)辖区内居民户籍、个人信息及参保情况的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应参保底数,力争将符合参保条件而游离在社保边缘的适龄人员尽快纳入城乡居保范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提档缴费”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未参保人员的动员工作,对未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分类施策,鼓励其尽快缴纳且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参保率,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2.创新宣传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原来的138.5元增长至每人每月181.5元,对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还会逐年上涨。2025年,加大宣传力度,特别在偏远镇村增加宣传频次,组织针对性更强的宣传活动,如村民大会讲解政策,利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员协助宣传;定期通过短信方式,提醒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及时告知调整缴费档次的方式,重点提醒提高缴费档次对养老金的影响。3.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定期召开镇(办)、村(社区)居保经办人员工作会议,培训业务政策、通报存在问题、听取工作报告、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基层的业务经办能力。充实经办队伍,推进“互联网+社保”服务模式,拓展线上服务功能,实现更多业务的“一网通办”,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入,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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