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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8 10:55
单位名称 白水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价格认定鉴定,维护市场秩序。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服务。
住所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新兴路009号水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 王鹏
开办资金 6.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万元 6.8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及主管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涉案价格认定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省价格认定“五不准”要求,严把受理关、勘查关、调查关、结论关、廉洁关五个关口。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不断增强依法认定意识,规避工作风险,高质量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提质增效。一年来,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平台共受理案件33起,涉及金额205.5万元,无复核案件发生,办结率为100%;2.一是抓好常规性监测工作,分别于每周三和每月20日按时向市发改委上报涉及民生的43种重要商品价格情况和31种农资、小农产品价格情况以及劳动力市场用工、工资等价格监测情况;二是做好法定节假日价格监测情况分析,春节、中秋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我县大型超市开展价格检查,第一时间将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异常突发情况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三是“五一”前夕组织人员前往县仓颉庙、和园、林皋湖景区开展节前价格巡查,做好县域内景区价格检查工作;四是全力以赴抓好突发性监测工作任务,为做好保供稳价提供第一手资料。全年共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表107期,其中:周报表42期、小农产品11期、农资报表11份、重要节日报表22期、劳动力监测报表10期,形成价格监测分析报告11期;3.充分发挥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全县4个景区、10个社区、5个部门单位和2个社会组织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站工作步入正轨,各项调解工作力量不断充实。扎实推进“美丽白水,价调有我”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一县一品牌”创建工作,切实做好3个创建示范联系点的规范设置、人员配备、宣传引导等工作。全年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案件172件,其中:县法院平台推送136件,涉及金额488.3万元。二、社会效益情况。1.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提供了有效保障;2.价格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服务;3.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创新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够;2.争先意识、专业能力、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提升;3.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整改措施:1.切实加强管理,持续转作风、提效能,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挂钩;2.强化日常工作督办,明确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3.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以创建价格争议调解品牌建设为目标,规范经办工作流程,不断加强各项业务经办管理和内控工作,持续抓好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价格争议调解等项工作;2.继续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宣传力度,形成各方面支持、关心、关注价格认定各项工作的局面;3.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学理论提高政治水平、学业务提高工作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