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渭南市华州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土地承包、农村财务、农民负担、拟订有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镇(办)一级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拟订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 |
住所 |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杏林信用社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杜华强 | |
开办资金 | 66.8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4万元 | 51.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渭南市华州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2024年12月20日办理了法人变更,由原法人樊春阳变更为新法人杜华强。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二)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了规范化运营能力;(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导规范,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一是转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渭华农发〔2024〕17号),并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渭华农发〔2024〕49号),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加强和改进农村集体财务的组织领导。实现集体资金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资源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二是印发《渭南市华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华农发〔2024〕69号),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合同问题、债务问题,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等问题。全面应用省级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排查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漏洞,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配套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对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任务要求,压茬推进,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三是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的通知》(渭华农发〔2024〕93号),全而推广使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区镇监管服务力量,力争全区实现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合同全部信息化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线上审批、线上支付,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水平。目前全区使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账136个村会计初始化136个村、录入当年凭证13个,资产资源卡片847个,登记合同1836份。(二)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了规范化运营能力今年以来,农经站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扎实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培育支持家庭农场18家、农民合作社6家。其中:省级政策支持家庭农场8家,中央政策支持家庭农场10家、合作社6家。所有政策支持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验收,即将进行资金拨付。一是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开展了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监测合格并认定区级示范家庭农场63家。推荐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完成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工作。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推荐上报了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待市局评定后发文认证。全年常态化开展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已收集7家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资料,将完成实地考察评定工作。二是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开展完成了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情况摸底工作并按时上报情况。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及“空壳社”注销工作,向镇办发文通知各农民合作社的同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函件,商请对经营异常合作社进行吊销营业执照,各经营异常农民合作社在按程序移出异常或逐步注销中。开展了区级示范合作社监测及评定工作,监测合格16家,新评定5家区级示范社。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推荐上报了8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待市局评定后发文认证。三是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不断壮大。组织召开了全区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会议,通报情况,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规范提升知识讲座,解读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对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授信合计1000万元,一定程度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考核及推荐工作,上年度选聘的17名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考核评价已完成,优秀5名、良好7名、合格5名,并新增选9名辅导员已发文聘任。目前,全区通过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登记录入并认证家庭农场1133家,培育省级示范30家,市级示范20家,区级示范63家。涉及粮食产业链的家庭农场229家,其中经营土地面积50-100亩的142家、100-200亩的50家、200-500亩的31家、500亩以上的6家,种粮家庭农场种植面积3.6万亩,粮食产量6800多万斤。全区农民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并经营正常299家,在册社员1.2万人,带动农户2.8万户,村级覆盖率达100%,经营范围涉及菜、畜、果、林、手工业等领域;注册商标65个,其中中国绿色环保产品1个,陕西省著名商标3个,渭南市知名商标1个;年销售各类农产品120万吨,产值13.5亿元。培育国家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7家,区级示范合作社21家。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0%以上,95%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培育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辅导员4名、区级辅导员26名。(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导规范,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一是印发《渭南市华州区建立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渭华农发〔2024〕51号),以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方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广应用好全国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强化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加快构建产权关系清晰、利益关系明确、管理机制健全的土地流转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土地流转经营风险防范由事后治理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实现及早发现、及早排除,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农村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渭华农工办发〔2024〕38号),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区开展农村承包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本辖区的农村承包地纠纷,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镇级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对排查到的每一起纠纷,指定专人牵头,明确化解期限,主动协调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真正将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自下而上对农村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仲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除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仲裁员培训班外,还邀请相关专家和教授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仲裁委主任及区农经站业务干部进行培训。在华州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门口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100多份,回答群众咨询20多人次。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专业只学习不够,为领导参谋存在盲点,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2、开拓创新精神不够,缺乏把握全局的意识。3、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待更进一步的提高。四、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能更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使农经工作又快又好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抓好农村“三资”管理指导工作。2、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3、继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4、指导镇(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5、积极交办完成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