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宜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障辖区内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及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计划,核发各类救助资金。 | |
住所 | 宜川县丹州街道办党湾街民政局办公楼4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呼东安 | |
开办资金 | 7.3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宜川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万元 | 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宜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低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持续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我局重点聚焦特殊群体,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2384户4523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922.24万元;城市低保835户1375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122.97万元;农村低保边缘71户15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边缘电价补贴和一次性补贴6.76万元;城市低保边缘21户3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边缘电价补贴和一次性补贴3.52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4人,累计发放供养金21.5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73人,累计发放供养金369.2万元;孤儿4名,累计发放养育金8.5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名,累计发放生活费30.78万元;困难残疾人4933人,发放生活补贴589.82万元,重度残疾人1667人,发放护理补贴180.2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9911人次590.17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一)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一是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复审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给各乡镇(街道办)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在册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对现有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对象进行100%核查,切实做到“应追尽退”“应退尽退”。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救助对象进行了不低于30%的抽查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核查,共新纳入救助对象76人,核减救助对象188人。二是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对全县困境儿童进行重新摸底排查,建立困境儿童台账,落实困境儿童联户帮扶措施。目前困境儿童60人。三是持续强化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扩围增效力度。今年共新纳入低保、特困358人,核减低保、特困589人。四是健全完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机制。根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有关规定,围绕救助供养内容标准、规范完善救助供养形式、加强和改进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今年6月份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严格落实照料护理监护人职责。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287人,其中集中供养137人,分散供养150人,全部签订照料护理协议。五是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对全县24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时发放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今年共发放补贴金6.12万元。六是制定了《宜川县“对已救助过的特殊困难家庭及重病重残群众稳定回访”工作方案》,对已救助过的特殊困难家庭及重病、重残群众进行回访,跟踪做好监测预警和及时帮扶。(二)依托救助系统加强精准认定。定期维护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完整、精准和更新及时,高质量做好信息录入、审核确认、动态更新等基础工作,做到救助对象、工作台账和系统基础信息相一致。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系统预警作用。根据省厅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按时完成入户排查任务。加快推进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定期与医保、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坚持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下主动发现相结合,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主动帮扶,提升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时效性。(三)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摸排统计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我局联合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实施方案(宜民发〔2024〕126号),成立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专班”,统筹开展摸排统计工作。同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召开了安排部署会,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对我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经摸排,我县共有流动儿童977人,留守儿童26人,监测摸排对象937人(监测摸排对象是外县区流动到宜川的),统计分析对象40人(统计分析对象是乡镇和乡镇之间流动的)。(四)开展家庭经济信息比对工作。今年3月份,我局针对全县所有低保人员、特困对象、临时救助等救助对象开展了信息比对,重点进行了财政供养信息、工商信息、车辆信息、存款信息等比对。经比对,将364条疑似信息反馈相关乡镇(街道办),经核实核减救助对象131人。9月份,县民政局将全县低保、特困供养等信息与财政局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房产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人社局养老统筹信息、车管所车辆信息、工商部门工商信息进行比对,发现疑似情况216条,及时将信息反馈各乡镇(街道办),经乡镇核实,有9条信息属实,已要求涉及乡镇(街道办)整改,追回1人多领取低保金2600元,并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10月份,又组织业务人员,将低保、特困供养信息与住房公积金、车辆、工商、不动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分两组深入乡镇(街道办)、村(组)逐户进行核查。经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发现有3户低保对象疑似子女有赡养老人能力,及时核减其低保待遇,并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11月份,重点对服刑人员、服兵役人员进行了信息比对,经比对,发现服役期间违规领取低保金11人,要求涉及乡镇(街道办)立即整治,截至目前共追回违规领取低保金52340元,并将其中5条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12月份,我局对市审计局反馈的105条救助对象有遗属补贴信息进行了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通过核查整治核减3户低保待遇,降低3户低保档次,追缴违规多领取救助金13770元。(五)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社会救助对象情况,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执行公开、公正、公平。我局面向7个乡镇、街道办250户困难群众,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问卷调查,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六)召开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各村民政协理员进行了3次政策培训,详细解读了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业务理论知识和最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七)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电话,确保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耐心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逐一核实、及时处置。今年,共受理社会救助信访3例,全部予以答复并妥善处置,不存在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不到位情况。(八)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在7个乡镇(街道办)设立了社会救助公示栏,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时限等要求,妥善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在微信公众号长期公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和社会救助对象基本情况,不断加大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九)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8月份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坚决杜绝资金发放中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行为。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024年累计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5845.79万元,保障了我县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2024年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复审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重点排查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严等问题,及时纠治存在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存在问题由于救助对象范围广、情况复杂,入户调查难度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导致救助对象经济收入状况核实核准难度较大。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依托“宜川县融救助中心”,加强信息比对工作,融合社会救助各类政策,分层分类,对困难群众实施综合救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提高思想认识,对标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持续推进“融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纵向延长救助链条,横向拓宽救助范围,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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