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维护本县域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农膜等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人员的经营行为及培训,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 |
住所 | 延川县农业综合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贺东强 | |
开办资金 | 2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川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7万元 | 75.8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务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24年未变更登记。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开展活动。单位章程执行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章程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性质、单位法人代表均无发生变动,本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延川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范围仍为:负责维护本县域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农膜等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人员的经营行为及培训,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执行,资产损益情况正常上报,开办资金未在变更范围之内。没有受奖惩及投诉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大队严格按照省市县及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各项工作均已取得一定成效。(二)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法制意识一是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各执法组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查宣结合的原则,针对农药废弃物回收、黄河禁捕等各自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张贴宣传资料450余份,悬挂安全宣传标语30余幅。(三)规范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办案质量,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以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服务、规范监督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一是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省市的执法培训机会、县际农业综合执法交叉检查,全方位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共参加省市级执法培训2次2人,全市农业执法大比武1次4人。二是坚持开展“每周一课大讲堂”活动。三是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坚持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四是持续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18项执法制度,坚持执行《执法人员守则》《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任务交办制度》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和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提高全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四)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一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和源头治理。二是强化畜禽屠宰执法监管。三是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执法,以“两会”“春耕”“秋翻”“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针对拖拉机违章现象、农机合作社和维修门店(网点)安全隐患问题、农机销售经营门店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和预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五是强化渔政和黄河禁渔期执法,重点针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使用禁用渔具、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在黄河沿岸开展专项巡查。自今年年初起,共开展黄河延川段巡查32次,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执法船15艘次、执法人员48人次。收缴、破坏捕鱼地笼18个、串钩15个,截获放生二级保护动物黄河鲶鱼7条。(五)夯实党建工作,提升干部素质作风。按照全县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农业系统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大队积极开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党建工作。一是按照全县党建工作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加强了基层队伍建设,拓展了基层支部阵地,落实基层支部制度,丰富了基层支部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农业系统党委的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锚定目标、制定计划,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的政治素养。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制定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延川县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延川县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延川县动物卫生监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延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保证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2.宣传培训,营造整治良好氛围。一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赴延安、西安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召开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为从业人员就农资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台账建立、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从业者法律意识,明确了经营范围;三是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农民辨别假劣农资的能力;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辩假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3.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一是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组织执法人员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进入我县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销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4.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了建立一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的农业执法队伍,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县区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系统地制定和完善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二是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为了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要求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不畏强权暴力,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涉农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查、审、批”三权分离,执收执罚收支两条线,办案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卷宗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综合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现有执法人员年轻力量较为缺乏,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执法装备有待改善部分执法设备老化、落后,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三)执法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还不够顺畅,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改进措施: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积极参加省市各级执法综合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大队将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执法成果、完善执法程序、有序推进全县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为目的。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严格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养殖场、屠宰场、农机、农村宅基地、渔政等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通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经营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配合,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四是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五是大力推行智能化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常态化使用农业执法通APP及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手段,同时积极推进黄河禁捕智慧监管试点项目建设,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巡查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提升禁渔工作质效,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