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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延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17 10:08
单位名称
延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劳动合同鉴定、劳动关系确定等。
住所
延川县大禹街道河东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
袁振忠
开办资金
18.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6万元
12.6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政务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仲裁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部署,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2024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延川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9起,其中立案裁决38起,撤回案件2起,不予立案2起,剩余案件7起为调解案件。我们努力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都得到公正审理和妥善解决。通过召开听证会、调查取证等环节,我们既尊重了当时人的权益,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二、社会经济效益(一)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和案件受理工作。始终把服务办事群众和专业解答咨询作为劳动仲裁日常重要工作对待。2024年共接听接待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电、来访咨询380余人次。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及时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让群众“少跑腿”落到实处。 (二)扎实做好案前案外的调解工作。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双方劳动争议纠纷的主要手段,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时既要注重过程,又注重实效,在为劳动者谋权益的同时,也需兼顾用人单位的合理请求,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努力构建县域和谐劳动关系。(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公开开庭审理制度,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做到仲裁规则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仲裁结果公开。把仲裁裁决公平公正作为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来抓,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发,增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保证案件裁决公平公正。(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推进乡、街(中心)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辖区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案件中的调解作用,力争将多数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县目前已建成基层调解组织10个,其中乡、街(中心)基层调解组织8个,企业基层调解组织2个。三、存在问题1.单位人员配备不足,只有五个编制,仲裁员证只有2个,需增加编制人数,配备相应的人员。2.业务能力差,业务培训少,应当适当的增加培训次数。四、整改措施虽然,2024年仲裁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2024除了正常仲裁工作之外,我办会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提升。(一)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市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也要走出去,主动与其他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学习关系。(二)优化案件办理流程。除法律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办案程序外,我仲裁院制作了申请人告知书、应诉告知书、案件流程表、案件评估表、劳动仲裁等办案工具,极大的方便业务开展,提升了办案效率。在剩余三个季度,我院将继续优化提升办案流程,争取做到规范、便民、高效。(三)积极发挥基础调解组织作用。我县目前已建成基层调解组织10个,其中乡、街(中心)基层调解组织8个,企业基层调解组织2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部署,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着手,加强法律普及、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消除用工风险。五、2025年工作计划加强调解工作,吸引投诉方接受劳动调解,减少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包括电视广告、宣传单、短信等。打造团结、和谐、和平、高效的工作氛围,确保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正调解。通过互联网提供更多的在线服务,便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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