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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4 16:34
单位名称 吴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融合全县各类社会救助项目,统筹使用资金等政策。制定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办法;城乡低保对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对象等各项社会救助及救助金的管理、审批、发放。
住所 吴起县白石咀台
法定代表人 蔡学恒
开办资金 70.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万元 50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城乡低保工作。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000元/人年,农村低保五档施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00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800户626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440.94万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8160元/人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57户25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7.81万元。(二)城乡特困人员工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8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608元/人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自理护理补助标准2520元/人年、半护理护理补助标准3720元/人年、全护理护理补助标准6240元/人年。保障特困人员313人(集中供养47人、分散供养266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34.78万元。全县特困人员全部落实了照料服务人、签订了照料服务协议。(三)孤儿保障工作。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保障孤儿7人、在校孤儿大学生6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94万元,累计发放在校孤儿大学生学费9.95万元。(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共保障残疾人6179人(生活补贴6179人、护理补贴2300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010.30万元(生活补贴743.02万元,护理补贴267.28万元)。(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比照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联动调整,其中,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400元,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按原来1000元执行。相关补差政策依照现有政策执行。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4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90.28万元。(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工作。规范了我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工作,补充构建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低保边缘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城乡低保边缘家庭1522户3637人,累计发放低保边缘家庭补助资金162.15万元。二、社会经济效益(一)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充分发挥了民政兜底保障核心职能,通过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工作的衔接,落实了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保障工作,同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救助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吴起县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广场宣传、入户调查宣传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流程宣传到救助对象、困难群众手中,加强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知晓力度,真正做到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三、存在的问题我们虽然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镇街领导重视程度不高、认识能力不强、支持力度不大,部分镇街动态调整不及时,存在只进不出现象。二是各镇街社会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掌上办”等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三是各镇街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民政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人员岗位变动较大。部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部分镇街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五是社会救助信息比对机制不完善,目前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核对只和陕西信合比对,其他金融机构没有建立共享机制。六是部分救助对象不能被及时准确地识别出来,有“错保、漏保”风险。四、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社会救助工作中,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具体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全面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关键在镇街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这个主体责任,将困难群众进行分层分类救助解决,做到不“错保、漏保”。(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救助、“掌上办”政策宣传及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力度;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街集市及宣传栏、公示栏等平台,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容易理解的方式,印发政策知识手册、政策宣传彩页,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做好救助政策培训。做好民政工作人员、民政协理员、镇村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同时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培训好民政工作人员,力争做到业务精通、专人专岗。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全面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关键在镇街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这个主体责任,将困难群众进行分层分类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兜尽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街集市及宣传栏、公示栏等平台,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容易理解的方式,印发政策知识手册、政策宣传彩页,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在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提升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培训好民政工作人员,力争做到业务精通、专人专岗。四是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救助对象佐证材料、档案管理、救助标准、签字、盖章等工作,民政部门应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在省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健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让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尽可能的惠及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六是持续加强“融救助”工作机制作用,深化救助“5+帮扶”救助措施,深度探索“救助+服务”社会救助举措,把困难群众综合保障改革向民生领域延伸,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方力量,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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