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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12:45
单位名称 韩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和保障。业务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约能源资源、后勤体制改革的管理、监督等。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51号政府大院1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 郭树国
开办资金 6.2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39万元 8717.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4年9月30日根据中共韩城市委韩市干字[2024]43号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树国。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具体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精细高效统筹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完成市政府机关大院、矿务局科技楼、新兴产业基地、孵化基地等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画图造册,进一步摸清底数、健全台账。先后完成全市32个行政事业单位96处“已交楼未验收”办公用房的资料汇总工作,为后续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精益求精高质量完成全市公务用车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聚焦节假日车辆封存等关键环节,高效开展公车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管理效能。召开2次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题会议,通报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明确管理要求与改进方向,有力推动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进程。聚焦节约低碳,严格按照《韩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批准公安局、司法局更新公务用车8辆(全部为新能源汽车),有力推动了公务用车队伍的绿色转型。(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成绩斐然公共机构节能成绩斐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成2家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资料申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3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试点单位初审合格1家,2024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5家单位待认定,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达到100%。联合市发改委、教育局等部门举办2024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周宣传影响总人数超3000人,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四)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坚强有力建立定期巡查、设备保养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政府大院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大院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及时对大院绿化进行修剪、病虫害防治和景观池进行清洗,进一步绿化、美化、净化了大院工作环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2024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效克服了人少事多、财力紧张等难题,顺利实现了“专注管理、资源调配”“专业保障、精细服务”“精简人员、节约开支”的改革目标,为全市机关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二)经济效益通过对全市租赁办公用房的单位进行调研,年可节约租金300余万元;通过对政府大院热交换站循环泵时间精确控制、对大院办公场所及地下车库照明进行节能改造,年节约能源费用4万余元。总计减少财政支出300余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未按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全市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紧张,仍有单位在外租赁非国有资产办公场所;三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程实施缓慢;四是后勤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还存在不足。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监管作用,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二是继续开展全市办公用房调剂工作,减少租赁私有办公场所的单位,将其调剂至国有资产,进一步降低财政支出;三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到2025年底全市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达到100%;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事务工作队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严格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工作要求,重点对各单位闲置办公用房、租赁非国有资产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合理统筹调剂使用市属国有企业闲置办公用房,提升财政支出效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定期开展节约型机关“回头看”,积极推进各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文件,引领社会风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