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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价格认定中心
韩城市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12:41
单位名称
韩城市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价格认证鉴定,维护市场秩序。业务范围: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对涉纪财物、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定。
住所
韩城市太史大街政府大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
牛亚锋
开办资金
26.5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27万元
15.2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完成各类价格认定业务61件,认定总金额80余万元,办案率和满意率均为100%。2、有序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落实完成好省、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继续积极对接韩城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景区,社区等,协助开展各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今年共受理完成涉及收费纠纷、赔偿纠纷等38件纠纷案件。调解金额16.5万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继续推动拟定《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法院和司法局拟定及发文《关于加强诉讼源治理推动价格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总结,交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联动联调,建立起工作协作平台,畅通价格争议调解多元化解渠道,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深入开展。3、完成对新蕾中学、河之畔学校学费成本监审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作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一项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我中心始终把依法、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价格认定工作。2、认真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高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把价格争议化解在基层。3、结合省中心价格认定案卷评查,价格认定人员的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价格认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整体提升我中心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价格认定工作缺乏创新、亮点不突出、综合业务平台系统的运用、网络化办公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高。2.年龄结构老化,新血液不能有效补充。3.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宣传力度不够,案件基本由人民法院推送,受理渠道较窄,专业化水平不高,案件调解成功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熟练运用综合业务平台,促进价格认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法治韩城添砖加瓦;协同各镇办司法所,深入各镇村,促进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人民调解衔接,利用各镇办司法所渠道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价格认定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各类价格认定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客观公正、及时可靠的价格依据。同时,主动融入发改工作,认真做好涉行政管理事务的价格认定,价格服务。2.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发展。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地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经验,做好法院调解平台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的办理,协同各镇办司法所,促进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人民调解衔接,在基层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和人员能力建设。加强价格认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中心举办的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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