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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12:10
单位名称 韩城市金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推动地方金融生态健康发展。业务范围:制定全市金融业的发展规划;建设政银企合作机制;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统计、分析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数据、信息;协调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排查和处置;组织、实施全市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金塔路市委三号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李小涛
开办资金 7.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韩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7万元 3.69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金融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在市委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与高质量发展。起草《关于做好金融全方位支持韩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分类型、行业、区域开展7次政银企对接会,覆盖农业、房地产等领域。做好小额信贷工作,2024年完成发放与回收省考指标。大力发展普惠、绿色金融,全年为中小微企业发放多类型贷款。筛选33家优质企业建立上市后备库,4家企业入选省级名单,完成申报任务。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成立韩城市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室,提升金融纠纷调解便捷和质效。(二)全面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日常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促整改问题,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督促银行重点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提升监管实效。约谈两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研判借款回收计划,下发《告知书》并现场督导,要求停止新增业务。(三)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金融活动。排查违规使用金融字样企业,向行政审批局发函停批未审批地方金融组织,两家违规典当行已注销或取消资格。依托监测预警平台监测相关市场主体金融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落实降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地方金融机构运行平稳。严格遵循《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规定,强化监管,引导机构完善内部治理、合规经营。持续排查“变相收费”、非法吸存等金融乱象,通过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并跟进落实。(二)经济效益:金融融资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末,韩城市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99.25亿元,同比增加19.32亿元,增长4.03%。各项贷款余额294亿元,同比增加22.67亿元,增长8.36%。存贷比为58.89%,同比增长2.36%。28家保险分支机构新增保费收入9.26亿元,理赔2.54亿元,同比增长12.83%。证券营业部期末客户数为3.09万户,托管市值9.28亿元。地方金融组织累计提供融资支持10.3亿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方式单一,依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占比低,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信贷产品匮乏。整改措施:鼓励银行研发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等多元信贷产品,助力企业股权、债券融资,提升直接融资占比。利用金融科技搭建线上融资平台,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聚焦五大金融领域,发挥银行功能与优势,融合数据提供服务;运用降准资金,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央地协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与各方共研支持路径,提升金融工作效率;推进企业上市,加强培育与服务,助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二)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严格依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文件规定,坚持减量增质,监管存量地方金融组织,促进其健康发展。持续防范地方法人机构风险,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不良贷款清收。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