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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11:39
单位名称 韩城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和市级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预结算管理工作。业务:对整个药品配送企业资质进行管理,对整个采购.配送流程进行规范并管理,督查配送药品的资质.质量。
住所 韩城市太史大街政府一号楼
法定代表人 程飞
开办资金 1.2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4万元 3.18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药品耗材日常采购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共16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积极鼓励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2024年指导芝阳镇中心卫生院、嵬东卫生院、乔子玄卫生院、龙亭卫生院、韩城市精神卫生医院、韩城宏惠医院、社保医院、东府医院共9家。(二)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群众医药负担。按照省局统一工作部署,2024年我市落地实施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第八批、第九批等5批次以上,共集采药品200余种,参与医疗机构20余家,平均降幅达到50%;国家组织医用耗材16类40余种,参与医疗机构5家,平均降幅达40%以上。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完成血管结扎夹、人工耳蜗类、外周血管类等6次以上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数据填报工作;第十批、第四批续签、第五批续签等5次以上历史量、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三)积极探索协同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实施医保支付标准,是确保效果相同情况下医疗机构和患者首选集采中选产品的政策保证。根据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以中选的价格作为支付标准,每批次集采药品合同周期执行期满后,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非中选药品,实行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目前已对国家组织集采的一至九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市医院药占比从40%降至21%,确保医保基金合理化支出,节约医保基金。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常态化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为完善药品价格市场竞争机制,保障参保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对韩城市桢州、怡康、众友百姓乐3大连锁药店123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每月按时向省医保局,韩城日报及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监测结果,让人民群众及时掌握常用药品价格波动,为增强人民群众福利,推动健康韩城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二)全力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宣传工作为提升参保群众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认识和知晓率,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普惠于民,我中心对全市共200多家村卫生室发放集中采购政策宣传画,切实提升群众对集中采购政策的认可,为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有序、有效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三)稳步推进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工作按照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实行DIP、DRG改革地区,不再享受结余留用政策此项工作,以免重复使用。(四)全力推进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工作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成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根据省局相关文件,制定了我市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集采药品“三进”座谈会,最后申请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意向参与11家,村卫生室意向参与102家,定点零售药店意向参与3家连锁药店共82家,60家单体零售药店。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日常工作开展中,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函督办,但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相关制度条文。2.对各医疗机构的检查只停留在信息系统的监测,深入医院实地对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情况检查较少,解决实际问题少。3.对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的宣传不到位,基层卫生院采购集采药品的意愿不强,政策理解不清,影响到集采药品的采购使用。(二)整改措施1.完善配送企业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完成采购平台配送流程及未能按时配送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进行督办,并要求限期整改,以提高采购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2.建立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制度,加强集中采购政策宣传工作,提高集采政策知晓度,做好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和配送工作、医疗机构货款结算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和专项监测,密切关注整个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变化情况,定期进行监测分析。3.严格按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采购,合理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确保医保基金得到合理利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陕西省药械招采平台进行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力争网采率达95%以上。(二)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定期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三)持续推进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用药品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定期公示,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市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取得实效。(四)继续实施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工作,集中采购药品和耗材非中选产品按集中采购中选价格支付的政策,以确保集采药品和耗材的临床使用,同时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五)继续推进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对参加集中采购的各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做好核算、考核及支付管理,让患者、医院、医务工作者真正感受到国家集中采购带来的红利,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六)常态化开展常用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组织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开展常用药品价格治理,对虚高药品价格,不合理的药品定价行为及时制止,使常用药品价格回归正常的价格水平,切实提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七)加大宣传药品比价系统功能。2025年,我中心将力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开创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常用药品比价功能,使人民群众在购药前详细了解药品价格信息,进而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八)常态化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2025年,我中心将在省局的指导下,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力争全市开展业务村级卫生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开展集采药品“三进”工作,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集采带来的红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提供全市人民的幸福感,为健康韩城建设提供医保力量和集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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