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渭南市价格认定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党纪、公正司法、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办理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全市复核和调处价格争议工作;组织全市业务培训。 | |
住所 | 渭南市三贤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凌娟 | |
开办资金 | 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5万元 | 2.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严格办理“三涉”价格认定案件。一是积极受理法院、公安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中的价格认定事项。不断加强与办案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对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协助收集认定所需资料,确保价格认定工作高效开展,有效地缩短了办案周期。截至11月底,市中心累计受理涉刑案件53起。其中就包括1起造成25台车辆坠入河道的桥梁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价格认定案件。二是严谨对待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委托事项。对涉及违纪违法案件中的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进行科学合理的价格认定,按期完成了5项涉纪财物的价格认定任务,我中心不畏困难、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价格认定事项,为部队纪检监察办案提供了客观、公正、权威的依据。三是积极服务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工作,为越界开采煤炭资源、行政诉讼等领域提供价格认定服务。今年已受理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非法采挖矿产资源案件2起,为维护国家合法权益,化解行政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2.深入推广应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为提高《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水平,我市以建设“十四五”规划为依托,稳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年初以来,市中心通过每月通报、日常督导等形式,全力抓好各县(市、区)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606起,其中在综合业务平台上录入的案件有588起,线上办理率达97%。3.稳步推进价格争议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市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景区、进法院、进社区”大走访活动,明确了价格争议调解程序、受理范围及条件等制度规定,通过站点走访,把相关制度、调解人员等内容全部在调解站点墙壁悬挂,使广大群众到调解站点进行纠纷调解时,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有关政策、受理范围、调解程序等一目了然,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效率,扩大了价格争议调解政策知晓率。4.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一县一品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渭南市在5A华山景区创建了“一站六点”价格争议调解品牌。配备120名调解员、网格员、信息员,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机制,引入智能化调解系统,确保景区价格调解人员迅速了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一站六点”共受理游客价格纠纷案件120余起,调解合格率98%,有效地维护了景区的和谐稳定发展。白水县创建“大美白水,暖心价调”价格争议调解品牌。联合司法、法院等部门深入社区、景区、行业协会、部门单位等21个调解站点,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站点运营情况、场所设置、人员配置、案件受理、调处过程、反馈回访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做到站点随时访,问题当场提,措施及时跟进解决。大荔县打造“一县一品牌”社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在派出所、司法所新增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点16个,受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投诉咨询3起,调解成功率100%,成为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合阳县制定了《合阳县创建价格争议调解一县一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健全机制、统筹协调”价格争议调解品牌。县综合调解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了A级景区、社区、基层派出所全覆盖。蒲城县以“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工作品牌,深入6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开展走访活动。充分发挥其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富平县积极与文旅局对接,在中华郡、金粟山、陶艺村三处A级景区成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为打造“一县一品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打好基础。潼关县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将潼关肉夹馍和潼关软籽石榴两大食品产业作为矛盾调解的有力抓手,打造“一县一品牌”。发挥特色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作用,强化品牌效应,拓展多元化解纠纷新思路。华阴市在关帝庙景点创建“一县一品牌”工作亮点。在价格争议调解点,及时受理游客的价格咨询和价格纠纷调解,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的价格政策咨询及投诉。5.提升专业人员素质建设。价格认定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悬挂单位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人员培训学习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讲解最新价格认定理论、法规政策以及争议调解实务操作技巧,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全年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6场次。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地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掌握前沿的价格认定理念与方法,外出参加学习交流活动7人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1.全市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606件,标的金额5079.27万元,其中:涉刑事案件576件,金额4671.17万元;涉纪检案件9件,金额374.29万元;行政案件16件,金额33.04万元;其他案件5件,金额0.77万元。复核案件1件,标的金额0.25万元。市中心办理认定案件53件,金额3647.86万元。2.截止11月底,全市共设立168个价格争议调解站点,配备专职(兼职)调解人员268名。先后成立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办理价格争议调解案件9270件,市中心与法院线上调解1392件。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市场价格采集难,市场价格采集对于价格认定工作来说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涉纪案件涉及标的物大多是奢侈品和收藏品,此类物品价格认定当前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和认定标准,且此类物品的价格透明度不高,市场价格采集较为麻烦,给价格认定工作带来采价难。(二)改进措施将不同渠道收集到的价格信息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价格信息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便于查询和使用。四、下一步工作安排1.继续抓好“三涉”价格认定。进一步规范认定中心基础建设,严把案件受理,健全程序规范,夯实业务基础,确保办案全过程每个环节完整真实、结论公正有效。2.继续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围绕陕西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价格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一县一品牌”创建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好发改部门价格争议调解牵头人的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汇聚调解合力,开创我市诉调联动新格局。3.继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举办全市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培训,组织全市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中心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增强提升做好新时期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4.继续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扩大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影响力,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积极发动价格争议调处典型案例当事人现身说法,向周围群众、各部门宣传相关政策内容,提升全市价格争议调处的知晓率和覆盖面。5.继续做好综合业务平台推广。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是价格认定工作数字化管理的关键环节,做好综合业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力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6.继续抓好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抓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工作,加快“价格争议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数据对接,运用国家搭建“总对总价格争议调解平台”与各级法院做好线上价格争议平台调解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