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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房产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10:41
单位名称 韩城市房产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市房产交易、房屋中介、公产房屋管理提供服务。业务范围:房产交易管理及服务;房屋中介机构监管及服务;公产房屋管理。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世纪新村世纪大厦B座4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 薛淑萍
开办资金 8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44万元 35.08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房产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践行群众路线,创新工作,优质服务,推动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坚持“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精细化管理的示范窗口、优质服务的便民窗口、展示风貌的形象窗口,推动了房产交易工作的健康发展。(二)加强房地产交易知识宣传工作力度。我中心成立了由业务骨干带队的宣传小组,制作宣传版面、印制宣传单,坚持在各公园进行房地产交易知识常态化宣传,共发放《二手房交易小知识》、《房产中介知识》等实用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群众解答各类房地产交易知识、房地产交易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三)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微笑服务,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二)经济效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8088宗,面积1.7亿平方米;所有权转移登记1737宗,面积23.52万平方米,金额8.2亿元; 所有权变更登10宗,面积0.42万平方米;合同备案827宗,总面积9.03万平方米,金额2.7亿元;其他交易备案111宗,总面积1.42万平方米; 其中增量主要办理通盛书香城等78余栋楼初始登记工作。资金监管132宗,监管金额4456.32万元。查封解封136宗,预告(预抵)注销214宗,抵押注销893宗。接待群众25000多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较多,因与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不互通,房产经纪机构没有存量房线上办理端口,导致手续繁杂,存在交易风险。(二)中介机构设立门槛低,部分中介机构负责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房地产经纪行为还不够规范。整改措施:1、以创建“文明服务窗口”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窗口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窗口平台“一站式服务”建设成果,创新便民服务措施。2、进一步增强中介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诚信经营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形象,减少纠纷投诉。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压缩服务时限,发挥房屋交易登记窗口服务平台作用,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造布局科学的“一站式”服务体系。2、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切入点,从群众反映的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衔接,逐步推动因历史原因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解决。3、积极推进“不动产+互联网”信息共享,全力推进房地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推进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的工作模式。4、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计划和内容,坚持宣传工作常态化,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5、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摸排“黑中介”,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