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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5-03-13 10:41
单位名称 韩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业务:服务建筑市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
住所 韩城市新兴产业基地2号楼7楼
法定代表人 王岳飞
开办资金 4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9万元 3.39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公益 从业人数  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严格执法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交叉及日常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四不两直”1次,交叉检查4次,日常检查100余次。二是邀请专家帮扶企业2次,发现整治重大隐患15处,行政处罚4起,记录不良行为企业2个。三是对防水卷材、涂料等原材料进行抽检,累计抽检53批次,分部分项验收13次,竣工验收33个单体。(二)健全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周例会汇报问题整改情况,安排重点工作。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开展日常检查。共检查100余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93份,整治隐患580处。三是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明确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项目阶段考评4个,企业考评14家。四是通过集中培训、业务骨干领学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2次,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10项。(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在工地现场、小区物业等显著位置悬挂质量安全(投诉)受理公告牌,及时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常态化跟踪回访,共处置投诉105起。(四)关口前移,拓展服务水平。一是安排专人对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验收方面的困惑进行答疑。二是通过首次交底,向企业宣贯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通病防治,对容易产生问题的关键节点提前告知预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源头防控,严守大气污染底线。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把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作为检查重点,共检查50余次,联合市管局检查3次,随机抽检2次,涉及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7个,材料均符合低挥发有机物标准。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通过有效的监督措施及投诉处理机制,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及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减少建筑工地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社会环境,提高信访人员满意度。(二)经济效益:推广运用新型附着升降脚手架、新型钢材及防腐防火等新技术、新材料,使工程安全、质量、成本等各项效益方面得到提升,工期缩短,施工总成本有了明显的降低,切实促进全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监督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大多由其他岗位转职而来,没有受到系统的培训。二是施工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级教育”制度针对性不强,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整改措施:一是结合监督员薄弱项,有针对性通过业务骨干领学授课、监督人员探讨交流的方式开展培训,增加培训考核。二是加大对项目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完善自查自纠机制。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健全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自查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自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同时,加强对自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二)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是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强化行业监管力度。二是对于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自查整改中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责任主体单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实行分类监督、动态管理。现场管理做得比较好的项目,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管理一般化的项目,按正常的频次进行检查。管理水平较差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