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用人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待遇核定、发放和职业年金经办以及全县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待遇支付经办等工作。 | |
住所 |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 |
法定代表人 | 付南宁 | |
开办资金 | 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万元 | 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紧紧围绕新时代延安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六四”工作布局和县人社局年度目标任务,树牢“人社为人”工作理念,持续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稽核内审,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能力,以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统领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的干部队伍,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2024年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41个,参保职工7569人,其中参保缴费5086人,领取待遇2483人;基金收入15521.25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9751.09万元,转移收入117.86万元,财政补助5651万元,利息1.30万元;基金支出14974.0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4783.66万元,其他支出6.56万元,转移支出183.79万元;代发项目支出3960.48万元;职业年金收缴5612.86万元,其中,职业年金征缴4854.43万元、记实/补记748.08万元、利息4.25万元、转移6.1万元;归集上解5200.22万元,核定职业年金待遇1313人,共计支付505.33万元。7月份完成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共调待2418人,月增资34.94万元;11月份完成了2024年取暖费足额发放工作,发放共惠及全县485名退休人员,共发放金额650.0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791人(全年任务7500人,完成率103.88%),共征缴工伤保险173.03万元;补充工伤保险参加248人。共核定工伤待遇38人次,支付工伤待遇56.81万元(其中医疗费27.61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0.49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46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2.18万元,体检费0.065万元)。一、具体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聚焦政治思想教育,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我中心坚持将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升业务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全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二是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社保领域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工作,加大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警示宣传。(二)聚焦政策宣传引导,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始终把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作为社保工作的出发点,灵活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一是联动宣传全覆盖。通过政策宣传“五进”系列活动、微信公众号、上门服务等宣传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宣传,不断提高了业务人员经办水平及服务对象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定位宣传准切入。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社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题宣传,重点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不断实现社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让干部群众知政策、晓标准、防欺诈、能监督,营造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四是扎实推进业务“大家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业务人员轮流解读政策,为实际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有效加强了沟通与协作,形成协同效应,更好地推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聚焦经办服务质量,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严格遵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章制度,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用心用情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人社快办行动,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职业年金管理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任务、待遇结算等业务常态化开展。(四)聚焦基金风险防控,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行为始终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社保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一是建立月提醒机制夯实参保单位主体责任。每月月初提醒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加强追缴欺诈冒领机关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本单位退休人员因死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刑事拘留等可能造成违规领取养老金的,及时办理待遇暂停业务,切实做到社保基金安全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扎实开展稽核工作。由稽核股人员主动与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开展数据核验和共享比对;采取专项稽核和日常稽核相结合的模式,对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待遇核定、信息修改等高风险业务进行定期稽核。三是切实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设会计、出纳各一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严格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和“三员分立”制度。按照互不兼任、权限互斥等要求,对照省市下发功能清单再梳理、再细化、再落实,建立岗位权限台账,合理分配中心员工岗位,明确各个业务人员的职责划分,进一步理顺业务人员工作范畴以及初审、复审权限,确保了经办工作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防范了管理风险。五是规范经办工作制度。健全制度保障,打好经办“组合拳”,修订完善了《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制度汇编》33项制度及《宜川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制度汇编》9项制度,通过补充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明确经办人员职责分工,提高了经办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对各项业务工作的衔接起到了桥梁作用,进一步为社保基金安全保驾护航。二、产生的社会效益1.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和要求,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有章可循,顺畅接续,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2.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理顺工作流程,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3.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规范工伤保险各项制度管理措施和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4.定期开展基金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优良作风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防范了欺诈骗保的发生。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申报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情况。因家属报告不及时等原因,存在参保单位办理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现象,但参保单位办理待遇停续业务时能及时退回多领待遇。下一步将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夯实参保单位落实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2.存在企业及个体参保基数难以确认情况。部分企业及个体工资仍以现金形式发放,无银行流水信息,也无税务申报信息,工伤保险参保时存在基数不实、谎报等风险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工伤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少数应参保而未参保企业和新建企业参保工作,做到应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及职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企业依法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权益意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优化经办流程,做好“贴心服务”。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效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推行更多业务“线上服务”,不断为社保服务提速,持续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创新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上门服务等多种载体,加快社保政策“五进”宣传进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和实际影响力,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骗保的发生。3.强化基金管理,做好“监管服务”。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疑点数据稽核工作,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