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岐山县> 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49
单位名称 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享受养老金,以保障衣食基本生活需要。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协调落实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住所 岐山县朝阳路44号
法定代表人 张淑萍
开办资金 2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35万元 7.58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城乡居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国家和社会帮助,享受辜老金,以保障衣食基本生活所需。每月及时准确落实各级财政补帖资金,督促县财政策将当月养老金足额拨付至支出户,确保在每月25日之前养老金足额发放。(二)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协调落实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1.互联网+政策宣传成效显著。通过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致全县参保群众的一封信、城居保政策解读、业务操作指南,实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政策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深入全县九个镇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提高了政策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加透彻,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高标准参保,高质量养老。2.参保缴费档次全面提高。鼓励引导群众在500元的基础上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实现参保群众全覆盖、缴费标准大提升。2024年参保缴费85317人,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76485人,选择1000元及以上缴费4820人,人均缴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人群全覆盖质量稳步提升。充分运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扎实开展调查摸底,精准掌握应参未参、应续未续人员,针对中青年群体、断保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动员参保,做到参保缴费全覆盖,无死角,全县人群全覆盖质量稳步提升。4.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完成。针对税务部门集中缴费安排晚、缴费期限短、全市排名靠后等问题,县中心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主要领导带领业务人员,逐镇逐村督导,动员群众参保、缴费、补费,缴费当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税务部门协调解决;针对特殊缴费群体,逐一核对、标注、定档,做到精准征收,圆满完成了年度保费征缴工作任务。5.改革试点范围持续扩大。年内全县9个镇10个村启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工作,950名参保群众受益,试点工作实现了全县镇级全覆盖。6.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持续巩固。全年共完成困难群体代缴5220人,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实现应代尽代,应享尽享。7.被征地社保工作稳步推进。年内已完成7个村民小组被征地社保费记入工作,涉及保障费全部分配到位;扎实做好被征地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享受财政1/3补贴工作,严格审核全县2023度被征地居民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申报符合条件人员,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政策宣传、保费征缴、养老金发放和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等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赢得了市居保处和局党组的高度好评。获得了市居保处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工作经验做法被岐山县政务网、《陕西劳动保障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集体补助试点拓展难。2.扩面续费难度增大。(二)改进措施1.摸清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深入走访全县各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了解运营收益情况,摸清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成员参加城乡居保底数。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辖区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开展补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2.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围绕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待遇确定机制、特殊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手机APP网上经办等方面,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印发政策宣传彩页,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强力推动续保扩面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专项行动,充分挖掘应参保人员潜力,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精准施策,鼓励参保群众早参保、选高档、长缴费,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切实做好城乡居保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与民政、税务、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实现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工作动态清零,做到应代尽代、应享尽享,确保城乡居保政府代缴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被征地社会保障先保后征。加强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审核村组上报“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分配方案,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村组,精准测算,积极汇报,做到应纳尽纳。同时在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稳慎推进蔡家坡镇被征地社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工作。(四)强化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内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经办业务流程,抓好业务经办风险警示教育及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年度领取待遇人员资格人证及省市下发存疑数据核查等工作,确保基金管理流程规范、职责明晰、安全规范。(五)巩固试点镇级全覆盖成果。全面总结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验,完善促进城乡居保集体试点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运行,规范化操作,不断拓宽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覆盖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