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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殡葬管理服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45
单位名称 岐山县殡葬管理服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宣传、落实国家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管理全县丧葬用品市场;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住所 岐山县民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祁高林
开办资金 2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16万元 20.16万元
网上名称 岐山县殡葬管理服务所.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年初,市县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到殡葬事业是一项事关民生的公益事业,抓好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有利于革除陈规陋俗,有利于倡导和树立社会新风。按照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并将工作细化,落实到人。一年来,为了更好地进行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我所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向群众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提高了群众的殡葬政策知晓率。在“清明节”“寒食节”来临之际,深入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场所开展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强化群众厚养礼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党员群众践行生态环保节地安葬理念,使生态殡葬理念深入人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为了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市县《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单位集中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检查整顿。依据民政部《公墓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对全县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安全防火、文明祭扫、经营管理情况逐镇逐村进行了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村组严格按照村办公益性公墓法规和文件规定,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落实整改。经过检查整顿,规范了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常运转,保障了村民的殡葬权益。针对县域内殡葬用品市场的经营乱象,我单位以“清明节”、“寒食节”为契机,重点对县城5家经营规模较大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对制造和销售棺木、超标墓碑丧葬用品的违规经营者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指导,责令其现场整改,自检查之日起,15日内整改到位。对于其他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小经营户,现场责令其下架、封存、停售违规封建迷信用品,要求其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经过检查整治,全县殡葬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维护了人民群众殡葬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县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受传统丧葬习俗影响,不少人对殡葬改革存在抵触情绪,殡葬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2.殡葬工作开展缺乏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各行其责,政策口径不一致,工作不能形成合力,制约殡葬工作的开展。改进措施1.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增强全民殡改自觉行为。2.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部门间的积极合作和联动,全面整治违法违规乱象,推行厚养礼葬、生态安葬、低碳祭扫、文明治丧。四、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为了深入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工作(一)要加强殡葬政策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按照市县《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2025年殡葬管理工作。(二)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及殡葬市场检查整治力度,清理整治散卖乱葬行为。(三)加大殡改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积极引导干部群众移风易俗,厚养礼葬、生态安葬。(四)加强殡葬违规乱象治理,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