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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35
单位名称 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全市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待遇核定和发放。
住所 渭南市三贤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晓伟
开办资金 54.3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58万元 8.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们中心以“三个确保”“两个助力”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人社部门部署要求,在抓好常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实施一揽子援企稳岗政策,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成立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王晓伟任组长,将全中心人员分成数据排查组、扩面督导组和政策宣传组等三个组。二是加强扩面工作调度督导。按月通报全市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排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政府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进企业入园区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安全规范全市各级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以“规范、安全、快捷”为原则,严格失业保险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对失业人员身份确认、系统审核、稽核复核、中心办公会研究等环节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不断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创新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了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使失业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保障了基本生活。推进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渭南市社会保障领域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深入开展市社保领域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渭社保治办发〔2024〕1号)要求及工作安排,成立整治领导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失业保险领域管理问题集中整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要求,细化工作任务,依法依规集中核查整治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各类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稽核工作,下大力做好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追退工作,努力做到存量问题清仓见底,有效遏制问题增量。对下发疑点数据加强筛查比对、精准识别,认定违规领取事实后,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公示和发信件等方式告知其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督促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基金,对于拒不配合退还的人员,联合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追缴。一年来,省社保局下发我市55条失业保险待遇疑点数据,涉及48人。经比对核查,共发现9人存在多领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涉及基金6.21万元。经过各级经办机构的不懈努力,追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改8人,追回基金4.15万元。未完成整改1人,待追回基金2.06万元,正在积极追退当中。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加大失业政策宣传,确保完成扩面任务。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超额完成扩面任务。截止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7785人(含韩城),较上年年底净增2827人,完成全年计划的300%。(二)优化审核认定程序,确保各项待遇发放。截止12月底,全市共为1987名新增失业人员、19046人次发放了失业保险金4566.53万元,为15128人次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和大病互助基金517.40万元,两项待遇社会保障卡发放率达到99%,为2名女性失业人员补发2023年生育补助金1.18万元。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有力地保障了参保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三)强化失业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基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安全;二是开展定期审计,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落细落实待遇发放,持续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四)精准支持青年就业,助力职工提升技能。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最高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今年以来已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26.55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77人。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024年,共为796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38.30万元,有力提升就业竞争力。(五)延续降费助企发展,助力企业稳定岗位。一是延续实施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4年,全市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提前设定缴费比例,通过“直兑直达”的方式,共减收4.59万户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6304.42万元,惠及职工180.85万人次,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二是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利用后台数据比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为823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3721.79万元,惠及职工6.74万人次,有效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扩面工作难度大。民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是扩面工作的难点和堵点。民营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参加失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之职工维权意识不强,导致企业选择性参保(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没有执法权,协调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工作难度大。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扩面工作宣传力度,挖掘扩面资源。(二)追退工作难度大。由于数据比对滞后,导致违规领待的追退工作进展迟缓。中省疑点数据下发后,经办机构通过再次比对精准确定追退人员,原参保单位也能够配合做好追回工作。但因为领待时间已久,情况复杂,仍有少部分人员难以配合追退工作。另外,由于数据不共享,一边发、一边比、一边追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给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我单位将进一步联合各相关企业,进行数据对比升级。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参保扩面任务进一步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挖掘扩面资源,继续实行扩面工作“月通报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来年扩面任务顺利完成。(二)持续加力,推动失业保险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圆满完成。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省市要求,持续加强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统筹谋划,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失业保险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各项工作任务。(三)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待遇发放按时足额优化待遇审核认定程序,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四)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及时掌握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动态,强化运行情况分析预测,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基金使用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严防廉政风险,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完整。(五)建立健全制度,扎实做好内控稽核工作继续加大稽核工作力度,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稽核工作,注重事前、事后稽核,对存在问题且不认真整改的参保单位采取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联合财政、局行政科室、驻局纪检组加快职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设一批适用性强、就业率高的培训专业,满足失业人员就业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七)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干部作风能力,把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百姓的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深入细致地解决好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展“人社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实、服务效能好的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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