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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25
单位名称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理
住所
永寿县县城西街13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昌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3.1万元
75.5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组织开展官方兽医队伍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清查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官方兽医,规范官方兽医执法行为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对官方兽医的资质、工作记录、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教育培训整顿会,10月9日我所邀请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任晓玲科长对全县官方兽医产地检疫各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以实际案例讲解官方兽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以及会产生的影响,增强官方兽医在工作中的警惕意识。同时,加强官方兽医线上培训,目前我县有20名官方兽医已完成培训任务18人,未完成2人。提升监管人员工作素质,组织涵盖法律法规、检疫技术和疫病预防等方面的培训课程,2024年有7人参加市级培训,7人参加县级培训。修订和完善动物检疫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对“智慧动监”系统的运用,我县官方兽医认真参加“智慧动监”系统线上培训,并与省市管理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做好动物检疫申报、审批、出证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做好源头把关,确保无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流入流出。我县设置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3个,其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检疫申报点1个,主要负责跨省调运A票核发,其它12个检疫申报点分别设在我县六镇一办和五个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养殖户B票核发。根据畜禽养殖分布和疫病流行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加强动物疫情检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定点检测与全面检测,免疫检测与日常检测,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养殖户在出栏前按规定提前三天申报,检疫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现场检疫。在工作上,我们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各项检疫规程要求,积极利用智慧动检平台,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并严格规范到场到户,见标见畜见车见免疫,坚决杜绝“隔山出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共检疫生猪696524头(仔猪199300头、商品猪497224头),肉牛4023头,肉鸡404950羽。出具动物检疫票证5502份(A证29份,B证5473份)。瘦肉精抽检20896头份均为阴性。在无害化体系建设上,我县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与淳化华京美阳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合作,已全面完成了无害化收储中心建设工作,养殖场收集暂存点已放置收储冷柜9个(5个冷柜、4个冷库),计划下半年再投置冷库15个左右。同时印发了《永寿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都提出的明确要求,力争2024年底,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100%实行无害化收集处理,其它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形成覆盖饲养、经营、屠宰、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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