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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07
单位名称 潼关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做好保障。全县畜牧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住所 潼关县南新街3号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袁博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万元 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县畜牧发展中心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中心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一)高度重视畜牧生产安全工作中心负责人和各镇(街)兽医站签订安全责任书。印发《潼关县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明白纸》500余份,利用现场发放,张贴资料,多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镇(街)兽医站每月对辖区内养殖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指导工作,确保了畜牧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发生。(二)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场供暖设施散煤治理工作我中心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户供暖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全县备案登记畜禽养殖场(户)共49户,其中:生猪养殖户13户;肉牛32户,鸡类养殖户1户,鸭养殖户2户,兔养殖户1户;畜禽养殖取暖主要采用电能取暖。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推广电能取暖,加快生产工艺和设施装备升级换代,鼓励畜禽养殖场使用电地暖、电热板等适宜的电暖设施等新技术。(三)做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1.制定《潼关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潼牧发【2024】16号),制定《潼关县关于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潼牧发【2024】15号),全面建立健全了全县畜禽养殖规模场及适度规模场的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台账。制定《潼关县畜牧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畜牧发展中心和各镇(街)兽医站也签订完成。2.中心主要领导与各镇(街)主管镇长接洽,组织各镇(街)对各自辖区内的养殖户全面排查,配合各镇(街)做好投诉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查看,对养殖户提出了现场技术指导意见,下发了《潼关县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养殖场使用配套设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时间,待时限到期后再返现场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提出整改逾期不改的及时上报相关人民政府。二、社会效益情况《印发了《渭南市规模以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进村入户,发放、张贴宣传资料800余份。每月对辖区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督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工作,目前全县13户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设施配套率已达到100%,并且已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166户适度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设施配套率已达95%,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严格贯彻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项政策要求,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一是深入养殖场检查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广“一减三分四防”技术,印发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规范、引导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扎实做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其建设与生产实际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合理解决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畜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不误,双促进。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走上“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三、存在问题1、畜禽养殖场户对粪污处理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投资意愿,导致存在粪污处理不当行为。2、畜禽养殖场户环保方面理论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技术,我们将重点针对适度及农村散养户畜禽养殖污染存在问题,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3、一些畜禽养殖场户存在侥幸心理,环保意识不高。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需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4、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专业技术操作规程不是很标准。5、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培训次数少。四、2025年工作计划1、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扎实开展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力争多组织几次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培训,全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2、做好畜牧养殖应用新技术推广工作。3、做好畜牧中心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