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潼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承担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等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 |
住所 |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10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培栋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潼关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万元 | 1.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服务三农”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群众权益,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按照安排,现将2024年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执法工作概况今年以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执法工作职责职能,把“公正执法,服务三农”理念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按照“有案必查,执法必严”的要求,突出重点环节,聚焦主要任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265人次,开展市场集中整治7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次,累计检查农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245家,发放相关资料1.6万份。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件,结案5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7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有效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同时,入陕指定通道检疫生猪127车64640头;肉牛101车1655头;禽类397车333万羽;非洲猪瘟期间,劝返跨区调运车辆21车。检查种植基地、养殖基地43家,联合开展饲料监督抽检2次;开展农产品、畜禽产品监督抽检41个,抽检结果均为合格。(二)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经营主体清查。年初组织2队力量,划分2个片区,对全县28家农资经营门店、5家兽药经营门店主体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更新,建立详实档案记录,下发省级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标准28家,对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营门店责令限期整改,要求按照建设标准规范经营。严格农资经营备案审核。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县农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严格审查,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要求严把农资商品准入关。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扎实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制定了农资经营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等,发放农药安全经营告知书、签订农资经营承诺书28份。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三)增强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严要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以农资生产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等重点监管对象,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利剑护农保春耕”、“秋季农作物种子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5家,发放《化肥选购明白纸》《种子选购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各类宣传资料6700余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6家,发放宣传材料160余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累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2家。高效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开展种植养殖生产主体监督检查43家,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对蔬菜基地、龙头企业、设施园区、家庭农场等蔬菜和水果,开展联合监督抽检2次,抽检样品18个,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开展自行监督抽检3次,抽样样品23个,合格率100%。瘦肉精检测样品30份,混合样品6份,监测均为合格;联合公安局开展饲料监督抽检2家,监测项目均符合指标。强手段开展渔政专项执法。先后印发了2024年实施禁渔期的通告、《关于做好2024年度黄河流域潼关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渔网格巡查工作的通知》,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深化黄河休禁渔网格化管理。4月1日,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在黄渭河潼关段开展了禁渔期专项执法启动仪式。建立了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信访举报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禁渔工作并公布涉渔举报电话,严格落实“7×24”值班备勤制度,做到响应快、受理快、效率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设立宣传牌34块,制作宣传标语160条,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巡查巡河120余次,保持涉渔违法行为“零”发生。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按照《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开展种植养殖生产主体监督检查43家,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对蔬菜基地、龙头企业、设施园区、家庭农场等蔬菜和水果,开展联合监督抽检2次,抽检样品18个,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开展自行监督抽检3次,抽样样品23个,合格率100%。瘦肉精检测样品30份,混合样品6份,监测均为合格;联合公安局开展饲料监督抽检2家,监测项目均符合指标。(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资生产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等重点监管对象,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利剑护农保春耕”、“秋季农作物种子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5家,发放《化肥选购明白纸》《种子选购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各类宣传资料6700余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6家,发放宣传材料160余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累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2家。(三)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印发了2024年实施禁渔期的通告、《关于做好2024年度黄河流域潼关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渔网格巡查工作的通知》,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深化黄河休禁渔网格化管理。4月1日,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在黄渭河潼关段开展了禁渔期专项执法启动仪式。建立了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信访举报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禁渔工作并公布涉渔举报电话,严格落实“7×24”值班备勤制度,做到响应快、受理快、效率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设立宣传牌34块,制作宣传标语160条,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巡查巡河120余次,保持涉渔违法行为“零”发生。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2、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改进措施1、完善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长效机制。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鼓励,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和设备。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强化执法能力提升。搜集农业领域适用法律条款、农业领域执法实践难点、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坚持每周一次学法制度,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二)着力加强执法监督。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农药进销货及农药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确保我县农药经营门店规范经营,农药产品来源去向可追溯。加强农资门店标准化建设。按照“经营规范、服务到位、示范带动”的原则,在县城区域打造3-5家省级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进一步引领全县农药经营门店规范运行,提升经营者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安全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在配齐移动执法记录设备基础上,遵循执法过程全记录标准要求,规范执法人员记录行为,实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保障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