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永寿县>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12 18:01
单位名称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案件的查处,承担县“扫黄打非”有关任务等
住所 永寿县中街北段6号
法定代表人 赵战表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文体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万元 4.5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支队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大队以强化文化市场安全运营为第一保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文旅市场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文旅市场执法工作,确保辖区文旅市场平安、稳定、有序。截止11月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30家次,发现隐患3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9起。现将2024年工作及2025年打算总结如下:一、2024年各项工作(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建立专业型执法队伍。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今年年初制定了相应的党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三中全会等,每名党员撰写学习笔记1本,撰写心得体会3篇等,提高了执法队伍政治理论水平。2、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大队采用岗位练兵、法律法规培训等措施,通过个人自学、每周三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年初制定了相应的执法业务学习计划,先后学习了《出版物管理条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等。今年大队组织12人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消防等业务培训。(二)高水平开展各项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重点节点文化旅游市场专项行动。1、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暑期专项行动。大队安排执法一组、执法二组在暑期期间每周轮流对文化市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运营。2、在各类节假日重要节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五一、中高考、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点检查景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网吧、娱乐场所严格落实身份验证措施,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查处娱乐场所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高发情况。3、联合应急局、市场局等部门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联合执法检查,对AAAA级旅游景区开展重点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为游客创造安心、良好的环境。在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积极听取游客投诉,答疑解惑,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重点对县内6家旅行社门市部、1家景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行为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旅行社门市部38家次,检查景区1个,接受并处理旅游投诉2起。二是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按照县“双减办”要求,督促各艺术类培训机构积极适应政策调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体育类、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确保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出现管理混乱、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等情况发生,并配合县“双减办”开展4次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按照今年“扫黄打非·清浊”行动工作要求,重点加大对监军中学、永寿中学周边及中心广场等重点地段的游商地摊的检查力度,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防死守。重点对辖区内各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是否存在宣传邪教、非法传播有害政治性出版物等进行重点检查,对中小学周边文具商店、流动摊点是否违规销售不健康内容的儿童书籍等进行重点检查。每两月开展1次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为了维护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大队制定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4”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民阅读·书香永寿”暨“扫黄打非·护苗2024绿书签”进校园活动。4月25日,大队在县城辛勤小学设立宣传展板,安排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讲,通过宣讲,提高学生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守牢关键阵地,严厉打击有害出版物和信息,严厉查处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努力营造绿色、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今年以来,我单位分别会同县“扫黄打非”办、县教育局、县消防队、县卫健委、县市场局等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防安全生产等联合检查3次。五是规范开展平台管理工作。大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重提高执法人员专业业务素质。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规范》,明确管理员,坚持各项执法工作实现平台操作,在平台上办理业务,实现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新旧平台转换衔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数据及时录入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工作速度和质量。及时推进建立机构和部门,添加人员,分配权限,标记无效数据,梳理一户一档信息。六是严格开展文物执法监督巡查。1、学习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等,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2、制定了专项文物巡查计划,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3、开展了两次全覆盖式文保点执法监督巡查,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4、按要求及时上报了文物巡查报告,确保我县文物安全。七是高标准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1、学习了《出版物管理条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2、执法检查情况:截止11月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30家次,发现隐患3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9起;3、安全生产文书专项管理方面,制定了专门的隐患汇总台账,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已整改到位的做好记录并装订成册归档管理;4、通过对文旅市场的综合监管,及时处置了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县文旅市场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截止目前,我县文旅市场未发生不安全事故。(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监管氛围。今年在县城中心广场定期开展文旅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在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文旅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文旅市场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防范能力。同时对文化经营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线上宣传利用文化市场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政务公开网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各经营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线下组织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在我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会议室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消防培训等培训会,培训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次。二、2025年打算(一)继续开展文旅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坚决查处文旅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文旅市场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文旅市场平稳可控。(二)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打击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行动,大力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并对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部分教辅书籍、工具书等进行执法检查,了解购书途径,并查验了各类出版物进货清单以及经营证件是否齐全,扫除各类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和不良信息,抓好“扫黄打非·护苗”工作的落实。(三)继续做好假日期间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及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经营。坚持在日常检查、投诉处理中发现案件线索,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四)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巡查工作,按照巡查计划,认真完成文保点巡查任务,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结果,积极开展文物宣传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