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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12 17:23
单位名称 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出版、电影、体育等文化体育市场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承担辖区文化体育市场领域的日常执法检查和相关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受理处置文化体育市场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的举报和投诉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西口市民服务中心7层720室
法定代表人 许晓蓉
开办资金 1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5万元 4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刻汲取全国范围内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大队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文旅市场管理的首位。一是与各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培训,确保各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定期召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暨依法经营工作会议,按中队管理区域参与行业单位每季度开展消防演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行动意识得到显著加强。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清单、跟踪整改销号,共开展集中检查21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网吧、书店、娱乐场所、群众文化社团250余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6份,下达安全生产专项督办单17家,有效保障了文旅市场的安全稳定。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起草安全生产文件19份,汇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资料260余份,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0余份(横幅、传单)。并在安全生产月和重要节庆日开展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广泛参与文旅市场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扫黄打非工作。按照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部署,对辖区内新闻出版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开展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低俗、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和各类侵权盗版制品,清理占道经营、违规经营游商地摊12家次。二是配合区宣传部开展“护苗”行动,对校园周边的书店进行检查,检查各类书店100余家次,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开展了以印刷企业为重点的规范治理,从源头杜绝侵权、盗版的印制乱象。(三)文物保护工作。为全面保护文物安全,对全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商店及建设工地进行文物安全检查60余次,夜间文物安全巡查1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全区工地项目共计33个,进行现场文物勘探、发掘检查31家,对项目用地内进行文物发掘单位资质、人员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工程挖掘、取土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被破坏行为的发生。(四)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行业单位经营行为,结合我区文旅市场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针对中高考期间的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了“护航”专项整治行动,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二是在节假日期间,针对旅游市场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对免费游“鸡蛋团”等低价游严厉打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按照局工作部署和上级支队安排,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大气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四是开展了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专项整治以及剧本娱乐专项整治等多项活动,到目前为止,承接了林俊杰等大型演出活动现场执法4次,禁止违规不良演员演出1名,执法约谈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举办方6次。通过这些专项整治活动,精准地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五)投诉事件处理工作。大队始终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度重视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相关市场的投诉和举报受理工作。截至目前,配合科室处理350余条投诉,对于已处理的投诉,我们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条投诉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好评,办结满意率达到99%。(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大队按照局机关制定的双随机检查计划,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旅游和文化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同时,大队积极响应文旅部的要求,每周开展一次双随机检查,目前已开展49次,圆满完成了考核目标。二、工作成效2024年以来,秦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共出动执法人员2106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家1205次,立案11起,查处案件15起,均已结案。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执法案卷还有待完善。随着文旅行业新业态的发展,现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内容已发生相应调整。基层执法人员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在规范性上还存在一定瑕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二)校外培训综合执法缺乏依据。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精神,对辖区内的非学科类校外艺术、体育培训机构实施有效监管,急需相关省级部门出台赋予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授权。文化市场管理存在盲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等诸多领域,美术品、文物、广播影视等门类市场领域存在“漏管”现象和监管“盲点”,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四)文化市场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协调。改革后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相对分离,文化行政部门与文化执法部门应尽快建立经营单位执法、监管、审批、备案等文化市场信息互通互存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四、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对接协调,加强对文化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过程中处理出现的新问题应变和执行能力。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优化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为确保文化市场与旅行社的规范运营,计划每周实施1次监督检查。同时,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每月1次监督检查,旨在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二)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五统一”的要求,即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车辆、统一工作着装、统一执法文书,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全面应用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办案系统,重点抓好案卷规范制作、执法案件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结合我区新兴业态崛起,探索研究电竞场馆、剧本类门店、网络表演、影院式综合场所规范管理,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三)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暑期整治行动。暑假来临,针对暑期文化市场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好文化市场暑期整治行动,以网络文化、印刷发行、娱乐、营业性演出市场为重点,对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文化市场安全事故隐患,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文化市场整治成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四)抓好网吧监控平台建设。要始终把网吧管理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继续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认真学习借鉴市网吧监控平台管理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网吧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网吧的技术监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水平。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投入,提高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文旅市场能力。(五)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结合“规范执法”活动,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掌握文化市场状况,着力解决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文化市场发展的服务环境,不断推动文化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六)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暑期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和“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文旅市场安全稳定。(七)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文物保护的常态化巡查工作,确保文旅市场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为公众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环境。(八)精心组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同时,积极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