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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12 16:28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公正、科学的对物品进行价格认定工作。负责辖区内经由国家机关提出的对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进行价格认定。
住所 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 刘扬
开办资金 1.7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7万元 2.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聚焦主业,夯实根基,扎实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24年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办理涉刑、涉纪、涉行政等各类案件共85件,标的金额200.83万元,办结率100%,无一例复核案件。中心认真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坚定守牢涉刑事、涉行政、涉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主阵地,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做实做优价格认定工作。(二)主动作为,提质增效,不断强化综合业务平台赋能效应。1.实现全网办目标。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力度,推动价格认定受理、办理、送达全过程网办,形成网上提出、网上审核、网上办理、网上送达完整闭环,全面提升了我区价格认定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4年同步平台办理案件85件,网上办案率100%。2.推进存量案卷入库。指定专人负责,细化推进措施,加快入库步伐,存量案件录入共计1362件,实现了存量案卷的数字化管理,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3.开展价格认定案卷质量提升工作。中心始终将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全流程管控,防范价格认定风险,不断提升文书质量和案卷管理水平。9月20日,市价格认定中心组织召开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会,渭滨区位列第一,市中心对渭滨区整体案卷质量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我中心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及做法。(三)明确目标,守正创新,全力打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品牌。1.开展“调解站点大走访”活动,对已建成的站点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培训,并为站点价调事项提供政策性支持,将价调工作引向个性化、特色化、品牌化,全力推动价格争议调解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对站点进行“留、改、撤”工作,保留了示范站点,对不达标的站点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撤销部分因合并、偏远等客观原因存在的村级站点,截至目前渭滨基层站点共计65个。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在火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广泛开展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并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一年来,共编写信息稿件10余篇,被国家中心、市发改委、区政府网站采用10余篇(次),价格认定工作社会关注度影响力大幅提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中心承担渭滨区域内的价格认定工作,对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为涉案、涉纪依法公正定性定案提供业务依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亮点不突出。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建轻调、重建轻管、重建轻养问题。(二)改进措施1.抓好“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的诉调对接、诉前调解、诉源治理新课题,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渭滨品牌。2对已建成的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加强管理维护,努力解决重建轻调、重建轻管、重建轻养问题,以“标识醒目、主题突出、制度健全、流程清晰、调解有力”为标准,以工作基础好、服务标准高、调解能力强的机构为依托,全力推动价格争议调解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2025年工作计划不断强化业务本领。巩固深化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活动成果,持续细化流程、堵塞漏洞、强化问责,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努力提高公信力、降低复核率、追求“零差错”。(二)持续练就服务本领。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对接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解决提出机关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事项“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中展现价格认定智慧和活力。(三)进一步融入“大价格”工作格局。将价格认定工作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促进价格认定业务与发展改革主责主业的结合融合,在“三个年”活动中争先进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