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在全市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农产品质量、生鲜乳、渔业等农业农村领域依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西路5号办公院 | |
法定代表人 | 宁磊 | |
开办资金 | 102.5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2.1万元 | 79.2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队伍规范管理,筑牢执法工作基石一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执法证件年度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不同情况作“红黄绿”分类管理。按照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收回调离单位的2名同志的执法证件、制服、标识等。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适用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力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广泛运用政策解读、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和教育农资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等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到案件查办严守尺度,柔性执法更有温度。(二)提升培训质效,练就执法铁军一是人员培训有计划。年初制定《2024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统筹安排全年培训工作,系统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二是培训工作重实效。本着工作需要、学员需求与讲师擅长领域最大程度契合的出发点,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240余人次。组织执法骨干参加部、省级执法人员线下培训4期,参加农业农村部、司法部线上专题培训3期,内部适时开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有关系统使用操作等业务培训,为一线执法精准赋能。三是竞技练兵提技能。8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市县两级48名执法人员组成12个检查组,赴各市区县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交办相关县区处理,市级跟踪指导督办,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也收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升的良好效果。11月份组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通过闭卷考试、模拟执法、案卷纠错三个环节,检验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理解运用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实践水平。四是示范引领带全局。组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前往礼泉、永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观摩学习,交流互鉴、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在全市执法队伍中选出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执法骨干,在培训授课、执法检查、案件办理中注重发挥骨干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优势,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的整体提升。五是信息化手段助提升。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已实现对接执法记录仪、实时回传执法现场情况和视频数据的基础上,今年启动系统内的视频监控模块,通过连接各县区规模较大的农资门店内的监控摄像头,可对门店进销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先后对我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工作进行重点考察交流。(三)强化执法担当,坚守为民初心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关键时节,相继开展了2024年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卫生用农药、兽药专项执法检查、城区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秋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和“查农资保春耕”、“利剑护农保春耕”、“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抽检。结合主要农产品供需特点,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以种养殖基地和生产企业即将上市的农产品为重点,加大执法抽检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供给。开展2024年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抽检肉、蛋、菜等样品21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配合开展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样282个,其中种植业产品204个,畜产品73个,水产品5个。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对农业领域经营主体经营现状、生产安全、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32家。联合市公安局食环药支队以私屠乱宰、生猪调运等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兴平市、淳化县的生猪屠宰企业2家、养殖企业4家,出动警力和执法人员48人次。通过与其他部门执法的联合执法、协同配合,既防止了执法扰企,又保证了必要检查的有效开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全面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抽调执法骨干通过座谈汇报、查阅案卷及资料等方式,对各市区县贯彻实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开展全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情况,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对考评发现的共性问题全市通报、个性问题当面指出,要求压实责任、切实整改,达到以考评促规范、以考评提升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15名执法骨干通过交叉互评、交流探讨等方式,对各市区县推荐的28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细致地集中评查,以此作为实施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检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有效手段。本次评查评选出市级优秀案卷10卷(其中2卷获评省级优秀案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三是评选年度执法典型案例。为促进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的提升,从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选报的案例中,评选出三原县葛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彬州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等9例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例,作为2024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市局。(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宪法等法律知识公益讲座、在线答题等活动,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之春、宪法进农村、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发放《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读本3000余本,参与群众4000余人次。制作农业农村普法短视频1条,在省厅、市局门户网站、“咸阳三农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20余条,通过咸阳市电视台农事科技、今日咸阳栏目发布农业综合执法新闻报道2期。不定期走访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开展示范户培训2期,培训80余户,有效落实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要求,为农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指导,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取得的主要效益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4家,办案件6件,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2.02万元,罚款10.47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0.7万元,向县级机构交办问题线索19个、核查投诉举报和移交问题12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1个,加强对县级办案的指导和监督,有力打击涉农违法行为。普法工作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通报表扬;普法短视频《执法普法相融合依法护农助振兴》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全国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推荐名单;《农业普法宣传片--种子篇》被市委普法办评为2023年度咸阳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法治视频类一等奖”;支队王小龙同志作为陕西省代表队成员之一,参加由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5部门组织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总决赛,我省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三、存在问题2024年,虽然我单位在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执法硬件保障不足。支队的执法车辆指标经多方协调目前仍未解决,仅有的1台固定租赁车辆根本无法满足集中的专项执法活动、投诉举报处置、案件办理等工作需求,只能以租车来解决燃眉之急,既增加了不必要的财政开支,更是影响了执法的时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今年的办案数量较往年略有提升,但市、县办案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领域为主,加之少量动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执法人员在综合执法其他领域的经验相对不足,可能存在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四、下一步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