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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吴起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5-03-12 15:11
单位名称 陕西省吴起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服务。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证明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签发执行证书等;办理法律、法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财产等;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公正调解;普及公正法律知识;接受管理和监督,对外独立承担法人责任
住所 吴起县政法大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 刘春玲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8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吴起县公证处.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6月14日,办理了事业单位设立、法定代表人申请、开办资金确认、住所登记等,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上级业务部门有力指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公证业务办理。针对因解决“一人处”问题业务暂停期间积压的公证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完成材料收集、整理与核实。邀请市公证处公证员办理公证案件67件,包括16件继承公证与51件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代写放弃继承声明书51份。(二)特殊群体服务。为3名行动不便者提供楼下就地服务,为部分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彰显人性化与公益属性。(三)公证接待咨询。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63人次,解答391人次,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四)业务培训与学习。组织19次公证业务集体学习,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多名同志参加省、市公证业务培训班,2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参加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员职前培训并通过考试。(五)档案管理与质量管控。自查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部分公证案件质量,涵盖继承、借款合同公证。强化风险防控,集体研讨重大、复杂公证事项。(六)法治宣传与社会活动。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及进村入户公证普法宣传11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00余份,在“法治吴起”公众号上发表信息动态4篇。同时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展现良好风貌。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协调办理公证案件,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弱势群体提供下楼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现了公证的公益属性,提升了社会对公证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公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力量。三、存在问题(一)服务效能方面。新执业公证员技能不熟练,可能导致案件积压;接待咨询解答深度和精准度不足。(二)技能提升方面。理论研学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效果不佳,人才结构断层,“传帮带”难实现。(三)质量管控方面。案卷自查范围有限,档案管理信息化与查询便捷性不足,新型业务风险防控不完善。(四)内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信息宣传数量和质量待提升,渠道单一。(五)活动开展方面。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吸引力和群众参与度低;其他社会活动与公证业务结合不紧密。四、整改措施(一)提升服务效能。建立预警机制,扩大上门服务与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接待咨询人员培训,建立会诊机制。(二)强化业务技能。创新研学方式,加强新执业公证员后续指导培养。(三)加强质量管控。扩大自查范围,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四)优化内部管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提升宣传质量,拓展宣传渠道。(五)丰富活动开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其他社会活动中紧密结合公证业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步,我处在努力提升公证工作的整体水平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一)持续优化服务。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效。(二)拓展业务领域。积极探索拓展公证业务的新领域和新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三)提升操作技能。加大人员操作使用陕西省公证处业务管理平台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公证业务咨询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公证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公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公证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公证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激励公证员不断学习和进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