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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咸阳墙体材料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5-03-12 09:52
单位名称 咸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咸阳墙体材料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建设提供节能监管服务。城乡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城乡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节能建筑体系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等。
住所 中华西路4号建设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马晓渭
开办资金 1749.65万元
经济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64.55万元 1474.8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的法规政策,紧紧围绕绿色建筑创建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年来的业务工作情况如下:一、夯实责任,推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质增效为推动绿色建筑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我们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县市区、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建立绿色建筑建设开工、在建、验收、备案项目四个清单,做到建立层层负责,责任分明的“责任闭环”工作体系,确保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环节闭合、责任明确。县区市、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市住建局不定期对县级住建管理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并对全市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按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向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宣传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申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目前,融创中央学府与龙湖文兴路DK1项目已通过省厅组织的绿色生态居住小区预评审,天伦﹒云镜天澄项目已完成申报。三是推广新型装配建造方式。按照2024年2月下发的《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域发展目标,逐步提高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方案阶段,对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6月份,我们积极筹划,圆满完成了省厅来咸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调研工作,接待延安、汉中等兄弟城市对咸阳市区4个项目进行评估观摩。二、强化措施,加强绿色建材认证和新型墙材推广我中心拟订、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绿色建材认证工作,引导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向绿色化转型。积极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推进固废利用,继续加强新型墙材认定初审工作,10月份,我们配合省厅建筑节能中心,用两天时间对市区和武功、泾阳、三原等地项目和企业开展新质生产力发展调研。三、加强监管,做好“保交楼”督导和节能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局印发的《关于成立“保交楼”督导工作专班的通知》(咸住建发﹝2024﹞2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科室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整改事项到期的工地进行现场督导。共督导了11个项目,其中蓝光.雍锦府容缺办理承诺事项于7月18日完成整改。在现场我们严格按照规范和条例要求一一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工地相关人员做好记录,严格按照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整改,我单位进行第三次现场督导。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规范标准,不断规范建筑节能。严格按照新版建筑节能验收标准(GB50411-2019)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61/T184-2021)的要求,在节能验收备案中对项目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情况、使用经认定的新型墙材情况以及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进行核查核验。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与施工方认真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加强施工过程和节能工程整体效果的检查和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建设单位在网上申报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为项目开具备案单。四、积极推进地热能供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咸政办发〔2023〕56号)文件精神,我们积极推进地热能供暖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沟通,积极推进地热能供暖工作,要求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优先使用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推荐使用中深层地热替代燃气供暖,并联合印发《关于下达我市地热能建筑供暖目标任务及建立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地热能建筑供暖项目管理清单台账,夯实地热能供暖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地热能建筑供暖高质量发展,8月份,我们认真准备,配合完成全省地热能建筑供暖任务落实情况督导工作,对咸阳市区、兴平市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全市落实12个地热能供暖项目,建筑面积135万㎡;二是按照《咸阳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要求,5月份起草印发了《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镇(街道)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敦促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镇(街道)的各县级人民政府,推进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9月份对相关县市区农房节能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向各县市区发了工作提醒函,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积极实施。12月份确定渭阳西路64号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为市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并上报申请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三是积极推动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教学楼和咸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楼两个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能耗监测,完成与省级能耗监测平台的联网。五、取得的经济效益2024年,截止目前我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237.92万㎡,占新建建筑93%;城市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72.65万㎡,占开工建筑53.7%。今年全市完成新型墙材认定企业初审5家,其中砌块企业2家,砖厂3家,全市现有15家新型墙材认定企业,绿色建材认证企业14家,25个产品:其中保温系统材料6个、预拌混凝土8个、砌体材料4个、预制混凝土构件3个、防水密封材料3个、预拌砂浆1个。今年完成节能验收备案备案项目34个,建筑面积255.99万平方米。六、存在问题(一)“保交楼”项目共11家单位,还存在10家开发建设单位不能按时兑现承诺、提供验收备案资料的情况,我单位缺少相应的制约手段。(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等,缺乏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工作缺少抓手。七、下一年工作打算明年,我中心,继续深入开展我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墙材革新工作,按市局要求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做好如下四个方面工作:(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规范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执行更高标准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探索发展零碳建筑。推动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管理,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推广太阳能、中深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发展。(二)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严格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建立绿色建筑建设开工、在建、验收、备案项目四个清单,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责任,做到项目底数清、建设责任明、实施情况准、监督责任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咸阳市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力争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三)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要求,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建造等管理制度,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不断提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按照咸阳市建筑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四)推进新型墙材、绿色建材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检查指导。继续实施新型墙材认定初审工作,对相关新型墙材产品审查时,在审核资料的同时实地查看生产状况;同时,进一步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认证产品在市场上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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